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法

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法,是企業管理專業術語,在成本企劃、價值工程乃至成本工程中得到了很好的運用。

例如,價值工程的核心就是以最低的成本來可靠地實現產品或服務的必要功能。這裡所說的成本特指產品生命周期成本,包括產品從設計到淘汰整個生命周期的成本。通俗地講,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法的計算內容涉及產品生產前、生產中、生產後三個階段。
具體來說,產品生命周期會歷經三個階段:生產——使用— — 報廢。從生產者的角度看,一個產品經歷研究與開發、設計、試製、小批量生產、大批量生產直到停止生產的整個過程,這個過程可稱為產品生命周期過程。從顧客的角度看,自產品購人經過使用直至報廢的過程,是產品的使用和報廢期,也是生產者售後服務的過程。以產品生命周期跨度為基礎,按照成本細分結構模式,產品生命周期成本的結構劃分如圖:
產品生命周期成本法
(1)生產者成本。研究開發成本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原材料和半成品試驗費等。產品研製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其開發設計成本能否得到補償不易確定,所以在會計上將其在當期列為支出是合乎情理的,但在成本管理中必須對其進行單獨歸集以供有關決策之用。製造成本是產品在製造過程中發生的料、工、費等成本。行銷成本是為推銷產品和提高顧客滿意度而發生的成本。
(2)消費者成本。消費者成本是從顧客的角度來確認產品進入消費領域後發生的各種成本,包括產品的運行成本、維修成本和養護成本等。
(3)社會責任成本。社會責任成本是立足於產品生命周期終了時的成本。企業必須對產品生命周期終了時的廢棄處置成本進行確認和分配,以保證產品在使用期滿後得到適當的處置 例如,德國要求在其境內銷售產品的公司回收其包裝物。這種做法把處置產品和元件的成本轉移到生產商身上。擴大了成本計量的會計主體範圍和會計期問,對於實現整體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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