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護》是《中國腫瘤整合診治技術指南》(CACA)的分冊,中國抗癌協會組織編寫的腫瘤整合診治的全流程指南。
《生育保護》是《中國腫瘤整合診治技術指南》(CACA)的分冊,中國抗癌協會組織編寫的腫瘤整合診治的全流程指南。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
生育力保護 生育力保護是指用手術、藥物或輔助生殖技術等對存在不孕或不育風險的成人或兒童提供幫助,保護其生殖內分泌功能,並獲得遺傳學後代。隨著全球生育力下降和生育年齡後延問題的凸顯,“生育力保護”已經成為世界範圍內生殖醫學專家...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新《婚姻法》規定:“實行計畫生育”“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計畫生育被正式載入國家根本大法,表明計畫生育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要堅定地對人們的...
《生育保護》是生育年齡段腫瘤患者在控瘤治療同時保留、保護生育能力的全程指導規範,內容全面,既覆蓋了生殖器官腫瘤治療中生育保護及精子、卵子、受精卵等保存技術,又同時關注了放療、化療等常用控瘤治療對生育力影響及其保護方法,整體...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符合本...
(一)最佳化生育全程服務。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完善省市縣三級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體系,全面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快實施婦幼健康保護工程,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省、市、縣級均應設定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
1952年保護生育公約(修訂)(第103號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1952年06月28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自1955年09月07日起生效。1952年保護生育公約(修訂)(第103號公約)國際勞動組織大會,經國際勞工局理事會召集,於一九五二年六月四日...
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修訂)(第183號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2000年06月15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修訂)(第183號公約)國際勞工組織大會,經國際勞工局理事會召集,於2000年5月30日在日內瓦舉行其第88屆會議,並...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有...
世界上有135個國家通過立法保護婦女生育的合法權益。2.生育保險保證婦女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勞動能力的恢復。婦女勞動者懷孕和生育,體力消耗很大,需要休養和保護。向她們提供醫療服務,能保證婦女勞動者在生育期間得到及時的檢查、治療和保護...
生育津貼支付標準: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津貼支付期限:在測算生育津貼標準時,主要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規定的3個月產假期限為依據。如果支付期限過長,會造成生育保險繳費率的提高,加重企業負擔。各省...
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在招錄、招聘工作中,不得以性別為由拒招女性,不得以生育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契約,保護和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加強對企業招聘門檻條件的監督,...
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畫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發。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各有關部門對從事計畫生育工作的人員應予關心、支持和保護。在計畫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七章 處罰 第三十二條 對不按計畫生育規定而懷孕的,應說服...
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防止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辭退。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支持女性生育後重返工作崗位。鼓勵用人單位依法商定有利於照護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畫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第五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
1919年保護生育公約(第3號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1919年10月29日,於華盛頓簽定的條約,自1921年06月13日起生效。1919年保護生育公約(第3號公約)國際勞工組織大會,經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召集,於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在華盛頓舉行會議,...
《生育力保護與相關疾病診治》是2021年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生育力保護與相關疾病診治》詳細介紹了男性與女性生育力保護及生殖健康的相關內容,幫助在生育方面存在各種困惑的人們達到健康生育的目的。《生育力保護與相關疾病診治...
第二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公民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三條 計畫生育工作應當以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並與幫助民眾發展經濟、勤勞致富、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
(四)為計畫外懷孕或者計畫外生育者逃避管理提供保護的;(五)非法倒賣避孕藥具的;(六)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鑑定、出具假計畫生育證明的;(七)其他妨害計畫生育工作的。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在軍隊營區居住或者從業的...
中國優生優育協會生育力保護與修復專業委員會是2022年10月在上海成立的社會組織。發展歷史 2022年10月,中國優生優育協會生育力保護與修復專業委員會在上海正式成立。成立宗旨 專委會的四大目標:找到生育力下降的原因,為國家制定生育政策...
《中國工作場所女工生育保護問題研究》是2014年6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偉。內容簡介 《墨香財經學術文庫:中國工作場所女工生育保護問題研究》全面考察了中國女工生育保護的歷史沿革,系統梳理了國家和地方層面的立法及規定...
第二條 凡居住在我區的公民都適用本辦法的有關條款。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公民實行計畫生育受法律的保護。第三條 實行計畫生育要堅持思想教育為主、經常工作為主和避孕節育為主,積極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同時輔以必要的...
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
深圳市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行動計畫(2021-2025年)》,提出兒童友好制度深化行動、兒童友好空間拓展行動、兒童友好服務提升行動、兒童友好參與共建行動共四大行動,包括12類55個具體項目,涵蓋健康、教育、安全保護、福利、家庭、環境等多個...
生殖權利包括生育自由和生殖健康,其對婦女權利的保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1968年國際人權會議(UnitedNations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