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議定書

國際社會對生物安全問題十分重視,為了預防和控制轉基因生物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根據1992年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UNCED)通過的《里約宣言》中的"預先防範"原則和聯合國《21世紀議程》中對生物技術的無害環境管理的要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從1994年開始組織制定《生物安全議定書》,並經過10輪工作組會議和緊張激烈的談判,終於2000年1月24-28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特別會議上通過了《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物安全議定書
  • 通過:2000年1月24-28日
  • 目的:預防和控制轉基因生物
  • 發起單位:國家環保總局牽頭
《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是處理生物安全這一新的環境問題和合理解決環境與貿易問題的國際法律框架,從而使各國在最大限度降低生物技術對環境和人類健康可能造成的風險的同時,儘可能從生物技術開發和套用中獲得最大的惠益。  由國家環保總局牽頭,外交、科技、農業、外經貿、質檢等部門及中科院組成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了《生物安全議定書》的歷次工作組會議和談判,並在談判中發揮積極作用。目前,《生物安全議定書》簽署方已達110個。荷蘭、西班牙、挪威、保加利亞等18個國家已正式批准加入了"議定書"。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的諮詢調查結果,又有12個國家批准議定書,正在辦理國際文書手續;有25個國家將於今年8-9月間世界首腦會議之前批准,有20個國家在今年年底前批准,預計議定書將於今年年底前生效。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已於2000年8月8日簽署了"議定書",目前正在抓緊進行批准議定書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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