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操作規程》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操作規程
- 標準編號: T/HW 00001—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 實施日期: 2019年01月01日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操作規程》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操作規程》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陳海濱等。起草單位 華中科技大學、浙江聯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城鎮各類場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操作及管理。農村地區參照使用。主要內容 ...
1.1 為規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過程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效率,推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結合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1.2 本規程適用於南寧市城市化管理區域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場所,本...
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和各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保障資金投入,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目標,統籌規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運處置設施布局,優先安排用地和建設。區縣人民政府、...
大件垃圾,是指廢舊的家具、家電等。裝修垃圾,是指房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目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並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公告的地點和方式等要求,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或者指定的收集點,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符合以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
第二條本市主城區範圍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原則。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區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餐廚廢棄物、裝修垃圾、綠化垃圾、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市其他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
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捐資、捐贈、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無害化處理工作,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服務。第九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制定激勵措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目標,統籌規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運處置設施布局並優先安排用地和建設,保障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的資金投入。鎮...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餐廚垃圾管理適用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
第八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宣傳、指導工作,配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督促轄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第九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目標,統籌規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運處置設施布局並優先安排用地和建設,保障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管理的資金...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以下簡稱管理責任人)制度。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一)住宅區由業主委託物業服務機構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機構為管理責任人;業委會自主管理物業的,業委會為管理責任人;沒有委託物業服務...
第十六條 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按照規定的分類標準接收生活垃圾;(二)嚴格按照各項工程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和污染控制標準處置生活垃圾,及時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等;(三)建立處理台賬,記錄每日...
(四)堅持重點突破原則。整體謀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工作體系,合理布局垃圾分類收運設施和末端處理設施,重點破解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監管、"前分後混"等難題。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以可回收物、餐...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審批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管對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利用、貯存和處理。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減量工作。綜合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本...
在分類投放方面,條例引導培養分類習慣,要求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垃圾分類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主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培養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指定收集點的收集容器內,不得隨意傾倒、拋撒、焚燒或者堆放;從事餐飲服務、...
(三)到2022年底,全市城區廚餘垃圾分類全覆蓋,市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達到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迎江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四)2025年前,全面建成我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第四條本省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
第三條 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
(四)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第九條 城鄉生活垃圾應當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鼓勵和倡導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第十條 可回收垃圾應當交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公布可回收目錄,...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第九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
2021年,主城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垃圾分類收運處理體系進一步規範;縣城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2022年,全市人民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基本養成,主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體系...
第五條本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生活垃圾特性,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方式和處置利用予以調整。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管理納入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