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重點實驗室

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重點實驗室是自然資源部重點建設的實驗室,依託單位為長安大學,2021年7月23日,被列入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建設名單。重點實驗室依託長安大學“地質工程”國家級重點學科,涉及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水利工程生態學地質學6個一級學科。實驗室面向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川藏鐵路等國家重大戰略和工程需求,開展生態地質環境系統構成及相互作用機制、 地質災害-生態環境互饋機理與動力學過程、生態損害與地質災害早期識別及監測預警、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風險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國家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創新體系,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工程的順利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重點實驗室
  • 主管部門:陝西省自然資源廳
  • 依託單位:長安大學
  • 所在地:西安市
研究方向,建設進程,開放基金情況,開放基金申請指南,實驗室研究方向及內容,開放基金申請辦法,開放基金管理,成果驗收,聯繫地址和郵編,

研究方向

實驗室研究方向
重點實驗室
主要負責人
實驗室主旨
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重點實驗室
地質工程與測繪學院,蘭恆星教授
實驗室旨在面向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川藏鐵路等國家重大戰略和工程需求,系統開展生態地質環境系統構成及相互作用機制、地質災害-生態環境互饋機理與動力學過程等方面的研究,構建國家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創新體系。
礦山地質災害成災機理與防控重點實驗室
長安大學負責人為地質工程與測繪學院,範文教授
實驗室聚焦礦山地質災害成災機理與防控,著力礦山地質災害成災機理研究,著重礦山地質災害防控技術、地質環境監測技術和治理恢復技術研發,為安全礦山、智慧礦山和綠色礦山建設提供理論、技術和人才支撐。
參考資料:

建設進程

試驗室建設進程
申報單位
重點實驗室名稱
批覆
時間
長安大學牽頭申報
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重點實驗室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辦發〔2021〕51號
2021年
長安大學聯合申報
礦山地質災害成災機理與防控重點實驗室
2021年

開放基金情況

本著“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實驗室向國內外開放,每年設立專項基金用於支持國內外本領域研究人員的課題申請,並提供相關實驗研究條件,以促進學科發展和學術交流。
根據實驗室經費情況,2022年開放基金課題資助5項,每項資助額度為3萬元。

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實驗室研究方向及內容

驗室立足西部,面向全國,長期以來形成鮮明研究特色和地域優勢,研究方向包括:
  1. 生態地質環境與地質-生態互饋過程;
  2. 地質災害-生態環境互饋機制與過程;
  3. 生態損害與地質災害早期識別及監測預警;
  4. 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控。
實驗室2022年度課題申請緊密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川藏鐵路、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鄉村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和工程生態安全和地質安全需求,充分發揮實驗室地域和研究特色優勢,在以下4個方向重點資助:
  1. 生態地質環境與地質-生態互饋過程。圍繞黃河流域地質地表過程的環境災害效應與生態、地質安全這一關鍵科學問題,以地球系統科學為指導,研究黃河流域重大災害動力學機制與環境生態回響規律,為實現宜居黃河、人地協調與生態安全提供理論支持。
  2. 地質災害-生態環境互饋機制與過程。通過學科交叉,揭示地質災害鏈動力學過程與致災效應評價,建立地質災害與生態互饋理論,探索地質災害與生態環境的關在線上制,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的實施提供基礎科學支撐。
  3. 生態損害與地質災害早期識別及預警。聚焦黃河流域、秦巴山區、川藏鐵路等區域面臨的生態損害和地質災害,開展複雜環境下多源遙感數據融合的隱患早期識別研究,研發高精度、智慧型化的多參數實時監測裝備,並結合災害機理和長時間序列監測數據構建預警預測模型,實現生態損害和地質災害隱患精準預測。
  4. 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控。以生態損害和地質災害為主體,區分物質源區、運行區、堆積區等區段,以水動力作用、物質動能轉換為切入點,探索“物源控制、動能調控、空間分配”的調控原理,構建“源區穩定性控制、運行區災害鏈阻斷、堆積區毀損減輕和韌性提升”的防控技術體系,服務於川藏鐵路、黃河流域、秦嶺等重點區域。

開放基金申請辦法

開放基金申請辦法如下:
  1. 在實驗室發布的開放課題指南範圍內,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中級職稱並具有博士學位的國內外科研工作者。
  2. 資助符合實驗室研究方向、創新性強的基礎研究或套用基礎研究,鼓勵課題申請者與實驗室研究團隊合作共同開展原創性、前瞻性研究。
  3. 申請內容不得與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重複,但鼓勵這些項目研究的進一步深化。
  4. 實驗室資助研究課題的開放基金主要用於調研費、實驗費、分析測試費,同時也包括研究者的住宿、交通費等。申請者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申請資助金額,每項資助金額3.0萬元。
  5. 實驗室全年接收開放基金申請,年底統一公布資助名單且根據長安大學相關規定拔付資助款項。申請者須向實驗室提交課題申請書一式六份及電子文檔1份。紙質申請書應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方才有效。
  6. 2022年度開放基金實驗室擇優資助5項開放課題,每項課題研究期限2年。

開放基金管理

開放基金管理條款如下:
  1. 實驗室將組織專家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書提出評審意見,提交實驗室學術委員會進行複審、終審和批准。開放基金的評審結果由實驗室正式通知申請者及所在單位,並在實驗室網頁和相關網站公示、公告。
  2. 基金申請者在接到批准資助通知後,應根據批准金額、研究年限和評審意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研究工作計畫書,報實驗室核准。
  3. 基金申請者,每年年底應向本實驗室提交年度研究工作進展和經費使用報告,資助課題結束後,向實驗室提交研究工作總結報告和學術論文
  4. 實驗室有權對資助課題的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進行檢查,以便及時改進工作,對經費使用不當或難以繼續完成任務者,將設法予以糾正或停止資助。
  5. 在規定的課題執行期間,承擔者不得無故中斷研究工作或延長工作期限。對因客觀條件影響課題研究進度,或在原有目標達到後,確有必要由原承擔者繼續對該課題進行更深入地研究時,經課題承擔者提出申請,實驗室主任批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工作期限。
  6. 開放基金資助課題在審批後按課題研究進度撥款。撥款方式根據長安大學中央高校基金的要求具體實施。
  7. 在財政制度規定範圍內,課題承擔者有權按照工作計畫的安排支配費用的使用。對於經費使用不合理或不按進度完成計畫課題者,實驗室和長安大學有權調整或停撥資助經費。
  8. 凡獲得實驗室開放基金的課題,在課題結束後可參加長安大學科技成果評獎。

成果驗收

成果驗收要求如下:
1.凡本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課題的研究成果,應主要以論文等形式在國內外公開刊物上發表,課題驗收時,發表論文的影印件和相關檢索證明應作為結題驗收的重要資料提供。論文級別和數量要求應符合長安大學關於中央高校基金的要求。
2.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取得的論文、專利等成果,歸重點實驗室和開放基金資助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共有,並共同署名。
3.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發表論文時,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種:
(1)論文第一作者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單位為長安大學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
(2)論文第一通訊作者為項目負責人,且其第一署名單位為長安大學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
(3)論文第一作者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單位為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同時實驗室固定研究人員為論文第一通訊作者,通訊作者的第一署名單位為長安大學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
4.屬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取得的論文、專利、獎勵、產品等成果,必須在研究成果中註明“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長安大學)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編號:……)。重點實驗室正式署名如下:
中文:長安大學 生態地質與災害防控自然資源部重點實驗室,西安,710054。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Ecological Geology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54, China.
5.重點科研平台開放基金項目在結題驗收時項目科研成果應滿足以下條件:
(1)以重點實驗室為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署名單位,在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CD)來源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 篇;
(2)1篇EI期刊檢索的論文視同1篇CSCD來源期刊發表論文;1篇SCI論文可計作3 篇CSCD文章;檢索必須是研究論文或綜述,簡訊類文章不納入統計;
(3)2篇會議類EI檢索論文可計作1篇CSCD 文章;
(4)對發表在增刊專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計為相應的論文成果(SCI 收錄專刊不受此限制)。

聯繫地址和郵編

地 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育才路長安大學;
郵政編碼: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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