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通報

2017年7月20日,多名甘肅官員因祁連山生態問題,“扎堆”上了被問責的名單。中辦、國辦對外公布《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通報》,直指祁連山存在違法違規開礦、水電設施違建、偷排偷放、整改不力等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通報
  • 所屬地區: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 發布單位:中辦、國辦
檔案背景,通報內容,

檔案背景

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廣大。2014年,最新規劃調整後的自然保護區面積198.7萬公頃,加上劃定的66.6萬公頃外圍保護地帶,總面積265.3萬公頃,接近北京、天津兩市面積之和。在甘肅境內涉及張掖、武威、金昌3市8縣區及山丹馬場。祁連山東西長800公里。
祁連山已有近半個世紀的“破壞史”。
2017年1月,一篇《兩位生態學博導四問祁連山生態保護》的文章被廣泛轉載。該文作者為中科院西北生態環境資源研究院副院長馮起與甘肅省祁連山水源涵養林研究院院長劉賢德。
兩位生態專家在文中稱,祁連山的生態破壞開始於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初期以森林砍伐盜伐為主,當年有“吃得苦中苦,為了兩萬五(每年要完成2.5萬立方米的森林採伐任務)”的說法;20世紀80年代以礦山開採為主;90年代後以小水電開發為主。
甘肅省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在20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初,祁連山保護區範圍內僅肅南縣就有532家大小礦山企業,在張掖境內的乾支流上先後建成了46座水電站。
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中央督察組就此開展專項督察。

通報內容

通報在點評當地官員時措辭嚴厲,比如“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在立法層面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層層失守”,“不擔當、不碰硬,整改落實不力”等。
楊子興、李榮燦、羅笑虎等三名甘肅省時任(曾任)副省長,同時被點名問責。此外,15名相關責任單位的負責人被嚴肅問責,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林業廳廳長石衛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李進軍、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廳長蒲志強、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郭玉虎4人被撤職。
通報稱,通過調查核實,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突出。一是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問題嚴重。保護區設定的144宗探礦權、採礦權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國務院明確保護區劃界後違法違規審批延續的,涉及保護區核心區3宗、緩衝區4宗。長期大規模的探礦、採礦活動,造成保護區局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地表塌陷。
二是部分水電設施違法建設、違規運行。當地在祁連山區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強度開發水電項目,共建有水電站150餘座,其中42座位於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手續不全等問題。由於在設計、建設、運行中對生態流量考慮不足,導致下遊河段出現減水甚至斷流現象,水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
三是周邊企業偷排偷放問題突出。部分企業環保投入嚴重不足,污染治理設施缺乏,偷排偷放現象屢禁不止。巨龍鐵合金公司毗鄰保護區,大氣污染物排放長期無法穩定達標,當地環保部門多次對其執法,但均未得到執行。石廟二級水電站將廢機油、污泥等污染物傾倒河道,造成河道水環境污染。
四是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不力。2015年9月,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林業局就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對甘肅省林業廳、張掖市政府進行公開約談。甘肅省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約談整治方案瞞報、漏報31個探採礦項目,生態修復和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處生產設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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