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方案

—、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督査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要求,切實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突出問題導向,全面排查全市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督促自然保護區各類問題檢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充分發揮震懾、警示和教育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回頭看”。通過“回頭看”督促各自然保護區提高工作質量,確保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完成時間清單建立到位,“回頭看”重點檢查問題的整改進展、整改效果、銷號情況和追責問責情況,確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點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二) 開展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行動。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聯合森林公安部門、地方政府組成自然保護區專項行動專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綠盾2017”“綠盾 2018” 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違法違規活動及時停止、行政處罰執行到位、相關責任追究到位、完成生態整治修復”的要求,專項執法,集中查處,形成強大震懾、警示效果,推進涉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
  (三) 進一步提升全市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堅持“保護優先、源頭預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管控、損害擔責”的原則,不斷加強全市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加強部門聯動,市發改委要嚴把涉及自然保護區項目準入關;市國土資源局嚴控自然保護區項目用地及礦產、礦山開發權;市水利局嚴格管理涉自然保護區內水電和采砂權;市交通運輸局嚴格管理涉自然保護區公路道路建設。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負責保護區具體管理工作,強化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會同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建立社區共管協調機制,共同做好保護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整改(2019年1月5日前)。根據中央環保督查回頭看、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及“綠盾2018”任務要求,各涉自然保護區的縣(市、區)要制定本轄區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排查侵害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集中查處並公開曝光。市林業局、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組織工作專班對各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二)核查銷號(2019年1月15日前)。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51號)、省環保廳《關於規範涉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市環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岡市“綠盾”專項行動發現問題整改銷號核查驗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綠盾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工作專班對申請銷號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報市政府審核後,上報省級主管部門進行銷號並備案。
  (三)規範提升(2019年1月25日前)。對各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進行總結,形成全市工作總結報告,報市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辦公室,並對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市政府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林業局、市環保局統籌協調。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和自然保護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開展自然保護區問題專項整治攻堅工作,制定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和整改目標,組織查處自然保護區內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國土、水利部門要指導各地開展涉及自然保護區內採礦、探礦及水電開發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敢於真抓碰硬,完善監管機制。緊盯自然保護區工作中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做好調查取證、原因分析、問題查處和責任追究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點,確保檢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落實各項整改措施,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著力破解自然保護區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嚴肅整改專項行動中發現的自然保護區管理問題和監管漏洞,並將專項行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經驗及時轉化為長效工作機制和制度,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從源頭防範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案件的發生。
  (三)強化社會監督,做好信息報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每半個月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公開徵集問題線索,鼓勵公眾積極舉報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行為,定期向社會公開專項行動進展情況,正確引導輿論,形成社會監督壓力,努力營造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