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甘肅省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是2009年4月1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的工作要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 發布日期:2009年4月17日
【發布單位】甘肅省
【發布文號】甘政辦發[2009]71號
【生效日期】2009-04-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甘肅省
甘肅省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甘政辦發[2009]7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
2009年,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方針,突出人民民眾最關心、與民眾利益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和影響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點領域,強化市場監管,開展專項整治,推動長效機制建設,促進市場經濟秩序持續好轉。
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一)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
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健全並嚴格執行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1.進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貫徹落實將於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強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的監管,促進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高。
在種植養殖環節,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行動,實施產地環境安全評價和監控,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包裝標識等制度;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化肥、獸藥、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行為;健全農業規範標準體系,做好相關認證和標準化試點。
在生產加工環節,健全食品標準、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體系,加強食品認證標誌和產品監督,強化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嚴厲懲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行為;整治小企業、小作坊,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企業。
在流通環節,加強市場日常監管和巡查,打擊非法進口食品行為;加強廟會、旅遊區、車站、碼頭等重點場所食品銷售的管理,加大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查處無證無照、超範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為。
在餐飲消費環節,加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力度,在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強化原料索證驗收制度,重點改進對學校食堂、農家樂旅遊點餐飲和小餐館的衛生監管,查處非法使用劣質食用油、添加劑和不合格調味品等行為。
2.加強定點屠宰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冒用或者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誌牌的行為;嚴厲打擊屠宰病死豬、出售病害豬肉行為,嚴格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執行生豬入廠檢查驗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質檢驗和無害化處理制度情況;嚴肅查處定點屠宰廠(場)冷藏和運輸病害豬肉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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