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人社廳出台的《甘肅省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規程》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規程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人社廳
2021年9月1日起,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人社廳出台的《甘肅省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規程》試行。
2021年9月1日起,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人社廳出台的《甘肅省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規程》試行。全文《規程》要求,各級教育、人社和消防救援部門要推動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學校主要負責、師生...
第三條 學校的消防工作在校黨委和校行政的領導下進行,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實施,學校的消防工作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機關的監督。第四條 蘭州大學公安派出所依據《甘肅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蘭州市公安派出所實施消防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最基層的消防監督管理,業務上受上一級...
《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經2017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1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18年1月9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共6章60條,包括總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政府工作部門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落實與追究、...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消防安全的重要部署決策,嚴格落實《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促使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火災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火災高危單位...
第一條 為了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消防條例》和《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監督管理適 用本細則。法律、法規...
平安甘肅建設綜合考評位列全省市州第一,法治甘肅建設民眾滿意度評價排名全省第二位。二、“十三五”時期張掖市消防事業發展現狀 “十三五”時期,在省消防救援總隊和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
全面落實《甘肅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十三五”期間,州、縣兩級政府累計撥付消防業務經費23160.37萬元,經費總量逐年增長。(四)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對標“全災種、大應急”職能定位,組建高層建築、地下空間、石油化工、地震救援、水域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8支...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農村消防工作,保護農村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消防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全州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縣市人民政府駐地及鄉鎮街道、村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條 農村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因地制宜、群防群...
《甘肅省草原防火辦法》已經2010年3月19日省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甘肅省草原防火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草原防火工作,預防和撲救草原火災,保護草原資源,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草原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甘肅省校方責任保險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是甘肅省地方法規。第一條校方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學校)對第三者(註冊學生)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第二條校方責任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通常為一個學年度,我省統一為當年9月1日起,次年8月3 1日止,期滿續保。第三條投保範圍:由國家或...
第一條為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促使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甘肅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在省資助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的指導、監督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具體負責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貸前組織和貸後管理工作,負責縣內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四、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校外辦副主任1名。暫保留事業編制4名。
(2017年6月29日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7年9月28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國小校(以下簡稱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的預防與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