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行政複議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依法行政,甘肅省政府決定成立的委員會。
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行政複議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依法行政,甘肅省政府決定成立的委員會。
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行政複議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依法行政,甘肅省政府決定成立的委員會。組成人員主任:任振鶴省委副書記、省長副主任:程曉波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成員:李志勛省政府秘書長姜安鵬省政...
《甘肅省行政複議若干規定》已經2010年9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代省長 劉偉平 二○一○年九月九日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監督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防止、糾正違法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15年5月22...
甘肅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省政府法制辦”),前身為甘肅省人民政府法制局,成立於1988年5月。是省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機構,歸口省政府辦公廳管理,副廳級建制。主要承擔行政立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備案審查等業務,負責全省...
荒蕪費的徵收使用辦法由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附:第二次修正本第三章 漁業資源的增殖與保護 編輯 語音 第...
依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甘辦字〔2019〕10號)精神,甘肅省生態環境廳是甘肅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對外保留甘肅省核安全局牌子。省生態...
1997年11月25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3月30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
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決定將《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1998年9月28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4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農村能源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5年9月23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農村能源...
甘肅省司法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中共甘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委依法治省辦)設在省司法廳,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依法治省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
1992年10月31日甘肅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9月27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技術市場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
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3年9月27日,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甘肅省平安建設條例》。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肅,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5號)和《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武黨發[2010]3號)精神,設立武威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
1992年10月31日經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5月28日經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統計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6月2日經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
(二)管理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省有色地勘局、省測繪局和甘肅煤田地質局。(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職責調整 (一)取消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省級土地登記職責移交市縣政府...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是甘肅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省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