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 外文名:Ganzi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organ affairs administration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鐘色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州機關事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和專項資產配置標準,確定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確定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州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管理,做好配置和調節工作,統籌安排本級政府機關用房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維修、統一權屬登記。
(五)負責全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州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州級機關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六)負責制定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實施州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七)負責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重要的政務接待工作。
(八)承擔各縣(市)人民政府駐康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安全、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的採購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和對口單位接待工作。
(二)公務用車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公務用車相關政策規定,擬訂全州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用車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指導州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協助有關部門保障重要會議和活動用車;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執勤執法車輛編制;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全州公務用車平台管理工作。
(三)資產管理科。承擔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維修、統一權屬登記。
(四)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在州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承辦州本級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行政編制
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鐘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