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已經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同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5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25日
- 發布單位: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 則
(一)編制目的
全面、準確、迅速、有序地組織草原蟲災應急防治工作,防止草原蟲災暴發和擴散,最大限度地減輕草原蟲災造成的損失,減少對草原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保護草原資源,促進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草原治蟲滅鼠實施規定》《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甘肅省草原條例》《甘肅省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以及《甘南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草原蝗蟲、草原毛蟲、草地螟、蠐螬等突發性草原蟲災大面積暴發、擴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災害的應對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進一步提升監測預警能力,採取綜合防治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嚴防草原蟲災擴散,減輕災害損失。
2.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州委、州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災害應急回響級別,由災害發生地政府負責做好應急防治工作。州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與災害發生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協調指導力度。
3.堅持快速反應、科學防治。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統籌應急資源,協調應急力量,強化科技支撐,積極做好處置工作。
4.堅持部門協同,聯防聯治。建立部門間統籌推進、職責明晰、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履職、形成合力。
(五)草原蟲災分級
按照受災草原面積和蟲害發生程度,將草原蟲災劃分為一般草原蟲災(Ⅳ級)、較大草原蟲災(Ⅲ級)、重大草原蟲災(Ⅱ級)和特別重大草原蟲災(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發布預警信號。具體為:
一般草原蟲災(Ⅳ級):連片10萬畝以上、30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或連片5萬畝以上、15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
較大草原蟲災(Ⅲ級):連片300萬畝以上、50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或連片150萬畝以上、25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
重大草原蟲災(Ⅱ級):連片500萬畝以上、200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或者連片250萬畝以上、1000萬畝以下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
特別重大草原蟲災(Ⅰ級):連片2000萬畝以上草原發生蟲災;或者連片1000萬畝以上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
防治標準指2021年國家林草局辦公室印發的《主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指標》中的草原蟲害防治標準;蠐螬防治標準為每平方米1頭以上。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在州委、州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州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州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州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州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州林草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州林草局等16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成員單位及職責見附屬檔案1)。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林草局,辦公室主任由州林草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州應急管理局、州畜牧獸醫局分管領導兼任。
縣市政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草原蟲災應急防治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負責本級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二)州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指導各縣市的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組織各縣市、牧場和有關部門進行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草原蟲災防治的指揮撲滅工作,統一協調解決各縣市之間、地方與駐地單位之間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制定並審定州草原蟲災應急預案和應急防治方案,以及災情報告、評估報告等;協調落實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經費;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系統、應急保障隊伍、保障體系,發布預警公告;研究處理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三)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處置草原蟲災應急防治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匯總、核查草原蟲災和應急工作的有關情況,及時收集、反映與草原蟲災有關的預測預報信息並報告州應急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報請州應急指揮部同意,發布草原蟲災預警信息,啟動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聯絡協調州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應急防治工作,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召集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議,安排草原蟲災防治的具體工作;負責提出分配草原蟲災救災資金建議,負責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州草原蟲災防治設備、藥品、車輛等抗災救災物資儲備與日常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應急處理專家組和應急處理隊,開展草原蟲災防治設施建設,推廣套用草原保護技術;督導受災縣市落實草原蟲災防治工作措施,組織專家組開展災害等級評估和應急防治技術諮詢、技術指導等;負責向州委、州政府和省林草局報告情況,向相關市州通報情況。
(四) 州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州林草局:牽頭組織實施本預案,及時發布草原蟲災動態監測、信息分析預報結果,儲備急需物資,組織統防統治,監視林區的蟲災動態,防止草原蟲災向林區蔓延;負責草原蟲災控制撲滅工作,開展草原蟲災損失評估。州草原工作站負責草原蟲災防治的宣傳和技術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對災害原因、受損情況等進行調查,指導縣市開展草原蟲災防治、草原生態修復和草原蟲災動態監測預警工作。
州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草原蟲災應急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後生產恢復項目。
州公安局:負責草原蟲災危險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州財政局:負責會同州林草局籌集安排每年度草原蟲災預防和防治物資儲備金及應急防治所需資金。
州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負責救災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使用,指導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參與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修復災區道路,為保證防治隊伍、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及時、快捷運往受災地區提供便利條件。
州農業農村局:協助林草部門開展農田和林草交錯區草原蟲災應急防治,組織開展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和災害損失評估。
州畜牧獸醫局:負責評估統計草原蟲災造成的飼草料缺口、牲畜死損、牧業經濟損失等,組織開展災後牧業生產恢復,指導災區科學養殖牲畜,加強補飼力度,減輕災害損失。
州衛健委:負責草原災區疫情監測和預防工作,對蟲災應急防治工作中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學救援、心理疏導干預等。
州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災區蟲災防治物資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州氣象局:負責提供災區氣象資料,指導災區及早採取防治措施。
州民政局:負責妥善解決受災區域內民眾生活問題,組織開展社會救助、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等。
州鄉村振興局:負責受災區域內的扶貧開發和受災民眾的移民遷置等工作。
中國電信(移動、聯通)甘南分公司:負責保障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過程中信息暢通。
三、預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在重點草原區和生態功能區依託各級草原站,通過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對草原蟲災易發地區,在易發時段進行定期監測,以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在遇到重要情況時可採取有效措施緊急處置並及時上報。州草原工作站負責全州草原蟲災監測和防治技術指導,及時分析反映草原蟲災發生趨勢和防治情況。
(二)預警發布
州、縣市林草主管部門根據草原蟲災發生髮展趨勢和監測預測報告,製作本地草原蟲災預警信息,並通過廣播、報紙、通信工具、網路媒體等渠道向相關地區、有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必要時,州應急指揮部向有關縣市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三)報告制度
各縣市草原站每年第4季度向州草原工作站報告第二年草原蟲災發生趨勢預測情況,3月底報告當年蟲災中期預測情況,5月底報告蟲災短期預測情況。州草原工作站及時對預測結果進行核實,統計匯總和綜合分析後,向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草原技術推廣總站報告。
每年6至8月為草原蟲災防治關鍵時期,州、縣市草原工作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縣市草原站經實地監測發現,或者接到農牧民反映、草管員報告的即時蟲災情況,進行蟲情預測預報,將預測預報信息上報至州草原工作站,經確認後上報省草原技術推廣總站。對達到Ⅲ級災害以上的草原蟲情、省外遷入的蟲情、威脅基本農田的草原蟲情、防治工作中發生的意外人身安全事故等,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州政府和省林草局報告。對州邊界發生的Ⅲ級以上草原蟲情,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州政府和省林草局報告的同時,告知鄰近市州應急指揮機構。
(四)信息採集內容
包括溫度、濕度、降水、光照等影響蟲災發生的氣候條件;蟲災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草原受災、成災面積;主要蟲害的越冬和越夏情況、預測預報結果、發生流行趨勢、蔓延情況、危害面積、牧草損失程度和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四、應急回響
(一)分級回響
對應草原蟲災級別,應急回響由低到高依次分為Ⅳ級(一般草原蟲災)、Ⅲ級(較大草原蟲災)、Ⅱ級(重大草原蟲災)和Ⅰ級(特別重大草原蟲災)四個級別。
1.Ⅳ級應急回響
受災縣市政府立即啟動縣級Ⅳ級應急回響,積極採取應急防治和救災措施,並向州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Ⅲ級應急回響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州級Ⅲ級應急回響建議,按程式報州政府決定。州應急指揮部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安排部署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
(1)立即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草原蟲災情況。確需啟動省級Ⅲ級應急回響的,按程式報省應急指揮部決定。在省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應急防治工作。
(2)在州政府的領導下,由州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應急防治工作,必要時報請省政府及省級相關部門予以支持。事發地縣市政府負責做好應急防治和防災救災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州應急指揮部派出救災工作組,調查了解災情,指導幫助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4)研究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草原畜牧業生產的意見,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所需救災物資。
3.Ⅱ級應急回響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Ⅱ級)草原蟲災發生情況,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式向省政府報請啟動省級Ⅱ級應急回響。在省政府的領導下,由省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應急防治工作。
4.Ⅰ級應急回響
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特別重大(Ⅰ級)草原蟲災發生情況,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式向省委、省政府報請啟動省級Ⅰ級應急回響,並向國家林草局報備。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由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防治工作。
(二)信息共享和處理
建立健全突發草原蟲災災情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常規信息採取逐級報告制,突發事件信息採取現場隨時隨地報告制。
在我州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草原蟲災,如涉及或影響到我州行政區域外的地區,州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報告州政府,請州政府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有關地州市政府。
(三)基本回響程式
1.發現突發草原蟲災徵兆時,知情單位和個人要立即通過報警電話和其他各種有效途徑迅速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州、縣市草原蟲災報警電話見附屬檔案2)。
2.Ⅲ級以上應急回響啟動後,州應急指揮部要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工作。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蟲災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指導事發地縣市政府制定應急防治方案,開展應急防治,並通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州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涉及跨行政區域的突發事件,由發生地共同的上一級政府負責應對,或不同的上一級政府共同負責應對。無論啟動何級別的應急回響,現場管理、社會動員等工作均由事發地縣市政府負總責。
4.突發事件處置隊伍調遣,本著以地方草原技術工作人員為主,民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必要時協調民兵預備役、武警、駐地部隊就近支援。應急救援力量由州、縣市應急指揮部就地就近調動,統一指揮。
(四)新聞報導
州、縣市政府對信息發布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及時客觀、準確地發布草原蟲災信息和應急防治工作動態,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根據草原蟲災影響程度和類型,發生較大(Ⅲ級)、一般(Ⅳ級)草原蟲災的新聞統發稿、專家評論或災情公告由州、縣市政府向媒體和社會發布;發生重大(Ⅱ級)以上草原蟲災的信息發布工作由省應急指揮部負責。
(五)應急結束
草原蟲災撲滅後,事發地縣市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對草原滅蟲殘留藥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和清理,繼續加強對草原蟲害的監測,經州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監測、驗收達到無害標準,確定蟲災無復發後,由啟動應急回響機構決定終止應急回響。
五、應急防治措施
(一)災害預防措施
各級草原蟲災應急防治機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綠色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多種有效的防治措施。要結合科技推廣培訓工作,積極宣傳,強化農牧民民眾的防災減災意識;積極爭取發改和財政部門加大草原蟲災監測預警和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提高防治草原蟲災事件的應急能力;積極組織研發、儲備和推廣草原蟲災防治新技術、新產品;根據草原蟲災發生規律,確定防治重點,研究制定草原蟲災防治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有關措施,努力防止災害的暴發和蔓延,將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災前準備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提前部署草原蟲災防治和預測預報工作。要制定防治方案,完善技術規程,訓練應急隊伍,做好資金、物資和技術儲備,掌握地理天氣情況。
(三)應急防治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根據草原蟲災發生情況,把握防治時機,結合當地實際,及時組織機械防治,迅速撲滅草原蟲災。要因地制宜,突出運用生物防治技術,防止草原環境污染。事發地縣市政府要加強草原蟲災發生區域牛羊放牧和其他人類活動的管理,防止滅蟲活動引發次生事故。
(四)後期處置
1.災害評估
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草原蟲災,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專家組,會同事發地縣市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門對發生原因、受害草原面積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州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重大(Ⅱ級)以上草原蟲災,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蟲災發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門,對災害損失進行綜合評估。
草原蟲災損失評估,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2.善後處置
應急防治結束後,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導事發地縣市林草主管部門進行草原生態修復,清理因應急措施而設立的臨時設施,及時歸還徵用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3.工作總結
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進行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總結,重點分析草原蟲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報告上一級林草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
4.獎 懲
對在草原蟲災應急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履職不力、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信息保障
1.各級應急指揮部要加強蟲災信息體系建設,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路等信息渠道暢通。
2.各級草原技術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在重點草原區和生態功能區,通過定期監測或依靠當地農牧民民眾反映和草管員報告,收集突發事件信息並及時上報。
(二)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門按規定建立專業和半專業草原防蟲、滅蟲隊伍,建立統一的預防控制體系,建立高素質的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三)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應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護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採取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地帶後,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四)治安保障
草原蟲災突發事件發生後,屬地公安機關應迅速對事發現場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草原及其設施的活動。
(五)物資保障
根據草原蟲災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各級政府要加強草原蟲災災情預測預報點建設和防蟲物資儲備,重點儲備防蟲、滅蟲器械和藥品及防護服等物資。因應急防治需要,可報請省應急指揮部緊急調運救災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六)經費保障
處置草原蟲災所需經費分別由州、縣市財政予以保障,專款專用。
(七)技術保障
州草原工作站中高級職稱技術隊伍為草原蟲災應急防治的骨幹技術力量,與各級救災指揮部技術系統和現場應急工作隊、災害緊急救援隊以及後備隊伍的專家組共同開展應急指揮輔助決策、蟲災監測和趨勢判斷、蟲害損失評估、考察等工作。
各級應急指揮部技術系統是應急指揮的技術平台,要綜合利用空天地一體化監測、衛星通信、3S等高新技術,實現災情快速回響和應急指揮決策、蟲災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建立並完善草原蟲災災情預測預報系統,建立地形及草原資源信息管理資料庫,保障各級政府在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八)宣傳、培訓和演習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組織草原技術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
各級防治隊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常規培訓,並將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
應急防治預案編制單位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多方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級別草原蟲災事件的,本年度至少進行1次同類型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預案發生重大調整,需及時按照新的預案開展演練。
七、附 則
(一)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草原蟲災應急工作需要,經州政府同意後,本預案可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修訂與更新。
各縣市草原蟲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的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報州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州政府辦公室會同州林草局負責解釋。
(四)實施與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4年7月7日印發的《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預案》(州政辦發〔2014〕106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3個應急預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122號)精神和州政府分管領導批示要求,為了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有效開展我州草原蟲災監測和應急防治工作,州林業和草原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組織業務人員和專家對2014年7月7日印發的《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預案》(州政辦發〔2014〕106號)進行了修訂,並向各縣市人民政府、局直各單位、州直有關部門和省林草局徵求了意見建議。現就預案修訂情況作以下簡要說明。
一、修訂原因
草地資源作為甘南州最大的自然資源,是全州各族人民長期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同時,甘南草原也是黃河、長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養補給區,是高寒地區重要的生物資源種質基因庫。因此,保護和建設好甘南草原,不僅對促進甘南乃至整個黃河、長江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也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具有長遠而深刻的戰略意義。草原蟲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發展迅速、擴散速度快、破壞嚴重的草原生物災害,一旦發生蔓延會使天然草原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給畜牧業生產和農牧民生活造成巨大損失。《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預案》於2014年7月7日正式印發實施,而《甘肅省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於2022年進行了重新修訂,特別是新修訂的省級預案對草原蟲災分級劃分更加合理,對監測和信息報告規定更加詳細,處置措施更加具體科學。因此,造成州級預案中有些條款規定和省級預案表述不一致,尤其是草原蟲災級別劃分與報告制度的條款內容差異很大。因此,為了保證上位和下位規範性檔案的統一性,從而更加有效地預防控制草原蟲災,保障我州草原生態良性運行、農牧業健康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依據國家和省上關於蟲災防治和災害應急管理的相關規定,特此對現行的州級預案進行修訂。
二、修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草原治蟲滅鼠實施規定》《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甘肅省草原條例》《甘肅省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以及《甘南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修訂內容
修訂後的州級預案仍包含七個部分。具體為:第一部分“總則”中,規範了“編制目的”的敘述,調整了“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的前後順序。同時,參照省級預案並結合本地蟲害實際,修改了“編制依據”和“適用範圍”的格式符號和條款內容,進一步規範了災害程度界定值。第二部分“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中,將應急指揮部名稱修改為“甘南州草原蟲災應急防治指揮部”,在原有14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增加了州應急管理局和州畜牧獸醫局,修改了應急指揮部及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第三部分“預測、預警”中,結合實際對“信息監測”和“信息採集內容”的表述做了相應修改,刪除了“報告制度”中零報告的相關規定,規範了報告程式。第四部分“應急回響”中,對“分級回響”條款中回響級別的回響主體和回響程式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並依據省級預案要求對“新聞報導”和“應急結束”條款進行了相應修改。第五部分“應急防治措施”中,“後期處置”第二款引用省級預案第五章第二條“善後處置”條款內容,對“工作總結”和“獎懲”的表述進行了修改。第六部分“應急保障”中,第二條引用省級預案第六章第一條“隊伍保障”條款內容,“宣傳、培訓和演習”引用省級預案第七章第二條規定。第七部分“附則”中,“術語說明”刪除蟲害防治標準,“預案管理與更新”修改預案的修訂部門為“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並對“制定與解釋”為“預案解釋”做了相應修改。“附屬檔案”中,參照省級預案格式,修改了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增加了州、縣市草原蟲災監測預警值班(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