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

瓶(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

《瓶(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GB17324-2003)》規定了瓶(桶)裝飲用水的指標要求、儀器、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貯存、包裝、運輸、標識要求和檢驗方法,適用於瓶(桶)裝飲用純淨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瓶(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
  • 外文名:Hygienic standard of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 標準類別:國家標準
  • 出版社:國家標準出版社
  • 編號:GB17324-2003
  • 語種:簡體中文
定義,指標要求,原料要求,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衛生要求,目的,適用範圍,指導原則,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貯存,運輸,檢驗方法,感官指標,理化指標,

定義

瓶裝飲用純淨水 :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指標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規定。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項目
要求
色度/度≤
5,並不得呈現其他異色
混濁度/NTU≤
1
臭和味
不得有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物
不得檢出

理化指標

理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項目
要求
PH值≤
5.0-7.0
電導率(25±1℃)(uS/cm)≤
10
高錳酸鉀消耗量(O2)/(mg/L)≤
1.0
氯化物(Cl-)≤
6.0
亞硝酸鹽(以NO2計)≤
0.002
四氯化碳(mg/L)≤
0.001
鉛(以Pb計)(mg/L)≤
0.01
砷(以As計)/(mg/L)≤
0.01
銅(以Cu計)/(mg/L)≤
1.0
氰化物(以CN-計)/(mg/L)≤
0.002
揮發酚(以苯酚計)/(mg/L)≤
0.002
三氯甲烷)/(mg/L)≤
0.02
游離氯(Cl-)/(mg/L)≤
0.005
僅限於蒸餾水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符合下表的規定。
項目
要求
菌落總數/(cfu/mL)≤
20
大腸菌群/(MPN/100mL)≤
3
黴菌和酵母/(cfu/mL)≤
不得檢出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菌)
不得檢出

衛生要求

目的

為指導瓶裝飲用純淨水的生產,使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保證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製定本導則。

適用範圍

瓶裝飲用純淨水,即以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製得的密封於容 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瓶裝飲用純淨水。

指導原則

第一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各生產單位的設計,布局應符合GB 14881。
第二條 水處理車間應為封閉間,灌裝車間應封閉並設空氣淨化裝置,空氣清潔度應達到1000級,並使用自動化灌裝。
第三條 設備、管道、工具、器具和儲水設施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成,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無剝脫、無縫隙、無死角、無盲端,不易積垢,便於清洗,消毒;儲存罐應易於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層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條 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蓋灌裝前必須使用自動化設備,嚴格清洗、消毒。
第五條 採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終端水、清洗後的瓶、蓋,其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藥物殘留等不得檢出。
第六條 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進入灌裝間的人員必須進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準進入。
第七條 純淨水生產單位應建立自身衛生管理組織,配備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建立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符合要求的檢驗室,負責產品檢驗,其感官指標、pH值、電導率、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必須每批檢驗,合格後方準出廠。
第八條 純淨水生產單位對原料用水應經常進行檢驗,同時每年應按GB 5749全項檢驗一次;對純淨水產品除每批進行常規檢驗外,每年還應按本標準進行全項檢驗二次;如有停產情況,在生產前必須進行全項檢驗一次,並將檢驗報告妥善保存以備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查驗。
第九條 瓶裝飲用純淨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GB 7718的規定,除標註商品名稱外,還應標註其主要工藝及純淨水字樣,非蒸餾工藝生產的純淨水不能標註為蒸餾水。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標識


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

貯存及運輸

貯存

成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檢驗方法

感官指標

按GB/T8538規定的方法測定。

理化指標

(1)pH值、電導率、高錳酸鉀消耗量、氯化物
按GB 17323規定的方法測定。
(2)游離氯、砷、鉛、銅、氰化物、亞硝酸鹽、揮發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T 5750規定的方法測定。
(3)微生物指標
按GB/T 4789.21規定的方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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