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瓦房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瓦房店市政府部門,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房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事業單位
  • 地址:瓦房店市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瓦房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章草案、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監督實施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標準、技術和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本轄區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四)依法組織實施本轄區內保健食品經營許可、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等事項的審批工作。按許可權負責藥品零售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產品經營許可、化妝品衛生許可等事項的許可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六)負責實施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和餐飲服務環節藥品(醫療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和縣級(含)以下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合格藥品。
(七)負責依法監管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
(八)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投訴舉報、廣告監測、警示宣傳和風險評估信息資料的收集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事件處置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十)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飲食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技術人員從業行為的監督。
(十一)負責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建設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協調監督科
組織有關部門擬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相關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定期向社會發布。依法組織、協調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擬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化妝品、保健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承擔瓦房店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和瓦房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醫療器械監督科
負責監督醫療器械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對轄區內醫療器械產品經營、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中的違法行為;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和縣級(含)以下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抽驗和不合格藥品的查處;負責對轄區內藥學技術人員的從業行為進行監管;負責組織、協調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稽查工作;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質量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制售、使用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
藥品監督科
負責監督藥品流通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監督《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依法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藥品經營使用中的違法行為;對轄區內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實施監管;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和縣級(含)以下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抽驗和不合格藥品的查處;依法監管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負責對轄區內藥學技術人員的從業行為進行監管;負責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建設管理工作。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檔案、保密、保衛、督查、信訪、接待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辦理;負責全局性信息宣傳工作;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的聯繫、溝通和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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