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農業農村局

瓊海市農業農村局

瓊海市農業農村局是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工作措施、規章制度,全市農業農村改革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推進農業農村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瓊海(東部區域中心城市)“三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市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組織實施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五)組織實施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產業發展措施,建設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創新創業工作。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協調組織開展本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本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配合組織農業標準化工作。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本市農用地、漁業水域灘涂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創建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農業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本市農業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本市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本市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本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和組織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本市農業對開放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對外交流合作。圍繞種業等重點領域,深化現代農業對外開放。負責瓊海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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