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是政府組成部門之一,是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主要負責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貿易、人口、能源、勞動工資、交通運輸、小康監測、國民經濟核算等專業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 成立時間:1981年
  • 辦公地址: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百花路10號政府第三辦公樓三樓
  • 性質: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歷史發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發展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統計局於1981年成立,在成立之初是計畫經濟委員會的一個內設機構——統計股。
1995年10月,統計股和計委、物價局合併為計畫統計局。
2001年7月,統計局從計畫統計局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法人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
(二)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推進統計改革,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統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四)牽頭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五)根據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省統計局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審批或備案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監督檢查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
(八)貫徹落實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負責全縣統計普法以及對全縣統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十)負責縣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局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會務、文書檔案、重要工作督查督辦、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安全、消防、信訪、值班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工會、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和機關後勤服務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老幹部、人才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議定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開展統計普法宣傳;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相關統計制度;承擔規範性檔案法核和備案工作;研究推進統計方法制度改革,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統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和推進縣級各部門和鄉鎮的統計規範化建設。
(二)綜合核算與農業崗。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狀況,提出統計諮詢建議;整理、編印、提供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信息公開。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開展全縣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縣投入產出表、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重點產業、園區經濟和“三新”經濟等派生性產業增加值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普查工作;開展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及農業(除糧食以外的種植業生產)統計;收集、匯總、評估林業、牧業、漁業等部門統計數據及開展農林牧漁業及輔助性服務業經濟核算。
(三)投資貿易與工業崗。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工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人口服務與能源崗。負責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工資統計調查、文化及相關產業調查、企業創新調查、服務業、信息化、“四眾”(眾創、眾包、眾扶、眾籌)、電子商務的統計調查以及能源生產、流通、消費、資源等統計調查,開展科技綜合統計、企業研發、《婦女發展綱要》和《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就業、社會保障、教育、衛生、文化、民政、財政稅收、能耗等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查評估本專業統計數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