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壁壘

環境壁壘(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即綠色壁壘,是指一種以保護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人類健康為藉口的貿易保護主義新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壁壘
  • 外文名:Environmentaltrade barrier
  • 別稱:綠色壁壘
  • 領域:經濟
  • 實質:貿易保護主義新措施
措施簡介,環境壁壘特點,環境壁壘影響,常用方式,應對策略,

措施簡介

環境壁壘利用產品的環境技術標準和環境管理標準,增強本國企業競爭能力,以打人國際市場、保護國內市場的手段。環境壁壘又稱綠色壁壘。人們曾經構想通過貿易促進環境保護。在世界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技術貿易壁壘協定》中規定:“不得阻止任何國家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現在開展綠色產品認證、生態標誌產品認證、IS014000認證等活動的本意都是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促進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然而,已開發國家和一些大企業,利用產品質量標準(特別是IS09000)或環境管理標準等某些非關稅的貿易壁壘保護自己的市場,拒絕進口尚未通過認證的產品,同時使本國、本企業產品迅速進入他國的市場。即利用其自身的技術優勢,通過採取較高的環境標準取得其產品的競爭優勢。

環境壁壘特點

虛假性
綠色貿易壁壘一般都打著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實則是限制進口的壁壘。
歧視性
已開發國家無視開發中國家的實際情況,以其先進技術、雄厚資金提出過高標準,把發展的不平衡導入貿易領域,特別是對來自開發中國家的產品限制更嚴。
隱蔽性
各種綠色貿易壁壘借環保之名,隱蔽於具體的貿易法規、國際公約的執行過程中,成為進口國拒絕外國產品的武器。
廣泛性
綠色保護的內容非常廣泛,不僅對與資源環境、人類健康有關商品的生產、銷售有規定和限制,而且對安全、衛生、防污等標準也有規定和限制。
堅固性
綠色貿易壁壘抓住人們關注消費質量、生態環境的心理,根據本國市場和消費者的情況,制定超離標準措施,人為設定外國產品進入障礙,具有限制進口的堅固壁壘作用。

環境壁壘影響

環境壁壘對我國的影響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市場準入的限制
已開發國家憑藉其經濟和技術的壟斷優勢,通過立法或其它非強制性手段制定了許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和法規,極大的限制了我國外貿出口行業的市場準入。
產品競爭力的影響
有時,已開發國家雖不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直接設限,但是通過綠色技術標準的設定使我國出口產品成本人為增加,削弱了該類產品國際競爭力。我國外貿企業為了獲得國外綠色標誌,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購買儀 器等間接費用,另外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誌使用年費等直接費用。在成本內在化及反補貼措施的影響下,一些已開發國家通過對我國出門貨物徵收綠色關稅,同樣使這些產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喪失價格優勢,制約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消費者利益的影響
由於我們能夠直接拿來作環境壁壘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數目很少,環境保護門檻較低,必然造成低標準的外國產品大量湧入,過去多次市場抽查表明,許多進口食品的衛生質量低劣,衝擊了國內市場。

常用方式

環境標準制度
它是政府有關部門按照一定的程式給那些不僅在質量上合格,而且有利於人 體健康並有利於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產品頒發環境標誌的一種制度。由於各國環 境標誌依據存在差異,有些國家利用它來抵制國外產品,使其成為一種變相的貿易壁壘。
直接限制進口
進口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對一些污染類產品課以進口附加稅,有些則限制或禁止其進口,甚至實施貿易制裁。
綠色包裝制度
其本意是要求包裝材料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後易於回收再用或自然分 解,而且不污染環境。現在它逐漸成為已開發國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
生產加工技術標準
它包括:針對外國產品制定技術標準,禁止進口。
對技術標準的制定採取了不透明或半透明狀態。
在檢測或驗證上設定障礙。
環境成本與綠色補貼制度
近年來,一些已開發國家藉口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在成本之內,使環境資源成本內在化。它們認為忽視環境質量或降低環境標準的方式生產的出口產品,本質上具有不公平的比較優勢或環境補貼,從而構成“生態傾銷”,形成對高環境標準產品生產企業的不公平競爭。以徵收反傾銷稅或調節稅的方式,平衡不同國家環境政策不同造成的成本差異,從而形成新的貿易壁壘。但是,一些已開發國家則通過跨國公司將污染嚴重的產品轉移到開發中國家生產,使開發中國家的產品的環境成本提高,削弱他們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或限制這些產品進入自己的國家。

應對策略

雖然綠色貿易壁壘與WTO所倡導的自由貿易相衝突,但它對於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畢竟有著積極的作用。對於以環境保護為藉口設定的綠色貿易壁 壘,我們當然要堅決反對,並且要採取必要的手段努力將其消除。對於確實因保護環境而形成的綠色貿易壁壘,則應該從實際出發,採取謹慎而合理的處理辦法。為此,需要採取如下措施。
制定嚴格的環保法律、法規
對生產中排放的污染物,要確定嚴格的排放標準,並形成一些相應的法律、法規,這是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同時,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內容不應只是單純的防治污染和保護自然環境,而是要擴展到產生污染和浪費資源、能源的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對企業生產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促使企業採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強環境保護。貫徹執行“污染者支付原則”—誰污染誰治理原則,使環境成本內在化。從長遠來看,這對於控制和減少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從本質上增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力有重要的作用。同時,我國還要積極參加一些國際環境公約,並嚴格遵守國際公約,承擔公約所要求的保護全球環境的義務和職責。
儘快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1)要完善我國環境標誌制度
環境標誌已成為新世紀企業的“通行證”。實踐證明,凡是取得環境標誌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很強的競爭力。如青島海爾冰櫃取得歐洲環境標誌,成為進入歐洲市場的綠色通行證,在歐洲市場取得了較好的銷售業績。當前,應該從法律上保證環境標誌制度的實施,儘快出台適合我國情況的環境標誌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條例,以確保所有符合環境標準的產品都得到環境標誌認證。同時,對盜用、 濫用環境標誌的行為要給予堅決的打擊,從而確立環境標誌的權威性、真實性和可靠。
2)推廣實施ISO 14000國際標準
ISO 14000國際標準是為了保護環境,消除國際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促進社 會經濟持續發展,針對全球企業制定的。企業實施ISO 14000國際標準目的在於 建立企業環境行為的有效約束機制,減少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 因此,我國要加強推廣實施ISO 14000認證工作,對積極申請的企業給予相應的政 策優惠。同時,要注意引進外資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堅決限制污染嚴重的外資企業進入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同樣要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污染排放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造成環境污染的,要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和有效的制裁手段,如徵收環境稅,對污染收費等。
推進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
環境保護已成為世界潮流,環境保護產業也必將成為國際市場的主流。綠色 產品因其健康性、清潔型而備受消費者的青睞,是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堅實物質基礎。環境保護產業具有潛在的動態比較優勢,完全有條件成為具有競爭優勢的支柱產業。它有較強的外部關聯效應,其發展可以帶動環境技術、綠色產業等一批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已開發國家的環保產業已具有一定的規模和水平,開發中國家由於經濟技術水平的限制,還處於初創階段,但前景廣闊。發展我國的環保產業已勢在必行,對此,應採取如下措施:
1) 政府應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確定環保產業的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培 植環保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2) 政府應制定扶持環保產業發展的傾斜政策,如政府直接投資、信貸優惠、 稅收優惠、出口退稅、鼓勵環保技術創新等。
3) 政府應充分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的優惠貸款。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等 國際金融組織都把環境保護作為優先援助或貸款的項目,我國應儘可能地擴大這 類貸款的使用。
在國際貿易工作中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面對以綠色貿易壁壘為由侵害我國合法權益的事件,我們要依據WTO的規則、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同有關方面進行磋商,向WTO或有關的國際組織提出抗辯。在磋商和申訴均無效的情況下,可根據WTO的有關規定實施貿易報復措施,以維護自己在國際貿易中的合法權益。另外,由於污染可能發生在生產過程,也可能發生在消費過程,所以我們要堅決嚴禁國外不符合環保標準的產品、廢舊物資,特別是洋垃圾流入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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