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瑪麗在
布魯塞爾的科登堡出生,是時任夏洛萊伯爵
大膽的查理和夏洛萊伯爵夫人伊莎貝爾·德·波旁的女兒。根據宮廷年代記編者喬治斯·夏特蘭的記錄,伴隨著瑪麗的出生,原本晴朗的黃昏天空中響起了一聲劈雷。她的教父是當時流亡勃艮第的法國王太子路易(後來的法國國王
路易十一),他以母親
瑪麗·德·安茹的名字將她命名為瑪麗。各方對於瑪麗的出生反應不一,瑪麗的祖父,時任勃艮第公爵
腓力三世對此不以為然,並且“選擇不參加[洗禮]因為她只是一個女孩”,但是,瑪麗的祖母葡萄牙的伊莎貝爾則很高興有了個孫女。腓力三世的非婚生女安妮成為了瑪麗的家庭教師。
當腓力三世於1467年去世後,瑪麗的父親接管了勃艮第公國。由於其父即位時沒有在世的兒子,因此,瑪麗成為了父親的假定繼承人。她的父親統治著一個由
勃艮第公國、勃艮第自由縣和大多數
低地國家組成的廣袤且富有的領域。因此,瑪麗成為了眾多王子熱切尋求的結婚對象。瑪麗五歲時,其父接受了未來的阿拉貢國王
費爾南多二世的求婚。瑪麗後來還與法國國王路易十一的弟弟,貝里公爵夏爾·德·瓦盧瓦談婚論嫁,路易十一知曉此事後火冒三丈,他還試圖阻擾他們獲取因血親婚姻而必須獲得的教宗特赦。但當路易十一的繼承人,未來的法國國王
查理八世出生後,路易也希望他能迎娶瑪麗,儘管兩人相差十三歲。比瑪麗大幾歲的洛林公爵尼古拉一世統治著與勃艮第公國相鄰的
洛林公國,他計畫通過與瑪麗結婚將兩人的領土合併,但尼古拉在1473年戰死,該計畫最終流產。
執政生涯
1477年1月5日,查理戰敗而亡,瑪麗隨即繼承了父親的統治權。法國國王
路易十一試圖趁機占領
勃艮第公國以及
弗朗什-孔泰、
皮卡第和阿圖瓦三個地區。路易迫切希望瑪麗能與查理結婚,以確保其子能獲得
低地國家的繼承權,並準備在必要時使用武力。畏懼法國軍事力量的勃艮第派大使前往法國就瑪麗與六歲的王太子查理的婚事進行談判,但無功而返,因為勃艮第難以接受法國國王提出的將瑪麗的領土割讓給法國的要求。
瑪麗的處境也因國內民眾的強烈不滿而舉步維艱。格德司公國和列日親王國紛紛宣布獨立,1477年2月3日,國會就此事召開了一次緊急會議。各國願意承認和支持瑪麗作為他們的最高統治者,但是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條件。1477年2月10日,瑪麗在根特被迫簽署了一項被稱為《大特許狀(Great Privilege)》的權利憲章。根據這項協定,
佛蘭德斯、
布拉班特、
埃諾和
尼德蘭的省市恢復了被前任勃艮第公爵
大膽的查理和
腓力三世下令廢止的所有地方和公共權利。根據特許狀,梅赫倫議會和總審計局被廢除,建立了一個由24人組成的大諮議會以協助瑪麗管理政府。各地居民只能在本地區擔任公職;嫌疑人只能在本省出庭,不得被外國法官審判;各國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自行召開會議;在講尼德蘭語的省份,政府的信件必須用尼德蘭語書寫而非法語,
海牙計算局得以恢復,而且未經國家同意,瑪麗不得結婚、宣戰或徵稅。《大特許狀》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各國的需求,中央政府的權利不得不被一系列的條款所削弱,個別省份的權利得到了增加。在《大特許狀》頒布後,瑪麗的權威似乎得以恢復。但隨著瑪麗的地位逐漸增強,《大特許狀》的許多方面都遭到了忽視。
瑪麗很快就在眾多求婚者中做出了選擇,她選擇了奧地利的馬克西米利安大公(未來的神聖羅馬皇帝
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作為她的共治者。兩人的婚禮於1477年8月19日在
根特舉行。瑪麗與
哈布斯堡家族的聯姻引發了法國與哈布斯堡家族(後來的西班牙國王和神聖羅馬皇帝)長達兩個世紀的爭執,雙方的爭鬥在1701年至1714年期間的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達到頂峰。在尼德蘭,事態發展得更加順利,法國的侵略行為暫時中止,國內和平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恢復。
意外逝世
1482年,在維寧代爾城堡(Kasteel van Wijnendale)居住的拉芬施泰因勳爵阿道夫在城堡附近組織了一場林間獵鷹活動。熱愛騎馬的瑪麗在宮廷騎士和馬克西米利安的陪同下參與了狩獵。但瑪麗的馬在行進途中被絆倒了,她被拋進了溝渠,隨後被馬踩斷了後背。幾周后的3月27日,瑪麗因內傷去世,她留下了詳細的遺囑。1482年4月3日,瑪麗被安葬在布呂赫的聖母教堂內。
家庭成員
瑪麗與馬克西米利安育有二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