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軍情資料

《瑞典軍情資料》是一篇介紹瑞典軍隊情況的文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典軍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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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瑞典軍情資料》是一篇介紹瑞典軍隊情況的文章。

作品內容

國名
瑞典王國

基本情況

面積44.9964萬平方千米。人口894.7萬人(其中,13~17歲男26.7萬人,女25.1萬人;18~22歲男26萬人,女24.6萬人;23~32歲男60.1萬人,女57.3萬人)。國內生產總值20000億瑞典克郎,約合2300億美元(1999年)。國防費96億瑞典克郎,約合45億美元(2000年國防預算)。粗鋼514.8萬噸(1997年)。發電量1597億度(1997年)。糧食598萬噸(1997年)。海運能力,商船(載重100噸以上)430艘、總載重量288.1萬噸(1998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機場48處,客運量84.27億人千米、貨運量2.5億噸千米(1998年)。

國防體制

國王為武裝力量最高統帥。最高國防決策機構為內閣。首相通過國防部和聯合司令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議會平時設國防委員會,負責審議政府國防預算;戰時設顧問委員會,負責向三軍總司令提供諮詢。國防部為政府中的一個部,是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國防政策,編制國防預算,審批部隊的編制、裝備和訓練計畫等工作。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國民衛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最高軍事指揮機構為聯合司令部,三軍總司令是全軍最高軍事首長,戰時通過司令部下設的作戰部直接指揮各大軍區遂行作戰任務。平時,部隊的日常工作由武裝力量最高領導小組負責,其成員包括:總司令、副總司令、作戰部部長、戰備部部長、訓練部部長、三大軍區司令和陸、海、空軍訓練中心總監,共11人。

領導人物

國王兼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1973年9月即位)。首相約蘭·佩爾松(1996年3月上任,1998年10月連任)。國防大臣比揚·馮·西多(1997年2月上任,1998年10月連任)。三軍總司令歐·維克托林上將(1994年7月上任)。副總司令弗蘭克·羅森紐斯(1998年上任)。中部軍區司令皮爾庫特·格林中將(1998年2月上任)。北部軍區司令邁梯爾·梅林中將(1998年2月上任)。南部軍區司令肯特·哈斯庫格中將(1998年2月上任)。

武裝力量

兵力 現役部隊5.27萬人。目前瑞軍正在醞釀大規模裁軍,改革軍隊編制,以減少經費,同時組建快速反應部隊,為適應未來高科技戰爭的需要作準備。

陸軍

3.51萬人。編有3個軍區、3個師部、6個機械化旅、4個步兵旅、3個山地旅、3個炮兵團、4個防空團、2個工兵團、2個通信團、2個輜重團、3個後勤支援團和2個陸航中隊。

坦克

“豹”Ⅱ型160輛、“豹”Ⅱ改進型78輛、“百人隊長”型60輛、STRV-103B型239輛、IKV-91型輕型坦克211輛。

步兵戰車

BMP-1型361輛、STRF-9040型202輛、PBV-302型647輛。

裝甲輸送車

MT-LB型550輛、PskbilM/42型96輛。

牽引炮

105毫米127門、155毫米206門。

自行炮

155毫米24門。

迫擊炮

81毫米160門、120毫米525門。

反坦克飛彈

“陶式”55具、RB-55和RB-56若干具。

高炮

40毫米600門。

地空飛彈

RBS-70、RB-77、RBS-90若干部。

海軍


0.92萬人,編有1個近海艦隊司令部、2個水面作戰分艦隊、1個潛艇作戰分艦隊、1個水雷作戰分艦隊、兩個岸防旅。海軍基地4個。

潛艇

“哥特蘭”級3艘、“西約德蘭”級4艘、“海蛇”級2艘。

飛彈護衛艦

“哥德堡”級4艘、“斯德哥爾摩”級2艘。

飛彈魚雷快艇

“諾雪平”級6艘。

飛彈巡邏艇

“霍根”級4艘、“卡帕蘭”級8艘。

布雷艇

2艘。

掃雷艇

22艘。

直升機

“海王”式反潛直升機14架、“貝爾”206型運輸直升機10架。

岸炮

75、105、120毫米共200餘門。

岸對艦飛彈發射車

25輛。

空軍


0.84萬人,編有6個航空聯隊、8個戰鬥機中隊、2個攻擊/偵察機中隊、5個戰鬥/攻擊/偵察機中隊、4個運輸機中隊、16個地勤營。作戰飛機250架。

戰鬥機

“維根”JA-37型130架。

攻擊 偵察機

“維根”AJ-37型30架、SK-37型14架。

戰鬥 攻擊 偵察機

“鷹獅”JAS-39型90架。

教練機

“維根”SK-60型106架、SK-61型38架。

運輸機

13架。

運輸直升機

121架。

文職人員

0.84萬人

預備役部隊


57萬人

準軍事部隊


志願服務組織約3500人。海岸警衛隊600人,民防人員630萬人(16~25歲居民均有義務參加民防)。

部署


全國劃分為三個軍區,即北部、中部、南部軍區。各軍兵種由所屬軍區司令統一指揮。海軍主要部署在波羅的海沿岸。空軍主要部署在中南部。

兵役制度


實行義務兵役制。憲法規定,18~47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男性公民在18~24周歲期間必須參加為期6~15個月的初訓,之後每4年參加1次為期1個月的復訓。女性可志願服役。軍官最高服役年限為60歲,義務兵服役期丸陸軍、海軍、7~15個月,空軍8~12個月。

軍銜


軍官分3等10級:將官4級(上將、中將、少將、準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

駐外兵力


聯合國維和部隊:波士尼亞510人、克羅地亞1人、喬治亞5人、印巴邊境8人、伊拉克和科威特6人、黎巴嫩44人、中東11人、東帝汶2人、科索沃760人、獅子山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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