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市農業局

琿春市農業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琿春市,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琿春市農業局
  • 機構職責: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等
  • 性質:政府機構
  • 地理位置:琿春市
地圖信息,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法規的執法監督;負責編制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主管產業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產業良龍汽間的綜合平衡;根據許可權,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或臘煮燥汽報審;指導、檢查、監督農業區域開發工作,參與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工作。
2、指導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制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包括農村的生產、流通、分配體制以及農業發展措施。
3、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協調全市農村內部各種利益關係。
4、組織農業技術攻關和農業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廣校教育、農業實用技術教育、“綠色證書”教育及農業科技工作。
5、根據農業漏榆嚷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及時準確地收集整理並提供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供求、農業科技、農業經營和政策法規信息。
6、按分工管理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和能源工作;指導農業資源、農糊簽抹村能源的綜合利用;主管全市農業區劃工作;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草原、灘涂、濕地以及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7、負責農業產品、肥料戶地奔、農藥、種子、農業機械等主欠蒸要生產資料的生產檢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負責綠色食品開發工作。
8、配合省、州綠色食品辦公室做好綠色邀櫃酷故食品標識認定、無公害產品標識認定、生產基地認定、專用生產資料認定、綠色食品餐館認定和綠色食品商店專賣店、專櫃認定。
9、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農業工作的對外宣傳,協調全市農業部門對外經濟貿易、引進技術設備、國際農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等涉外業務;指導農業利用外資的前期工作,聯絡國際有關農業組織及金融組織;組織農民勞務及農業技術輸出、涉外培訓。
10、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工資、人事的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勞模、農業系統模範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和管理;負責農業系統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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