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於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意味著珠海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對共享腳踏車管理進行專項立法的城市。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維護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根據有關...
《珠海經濟特區計程車管理條例》經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3年3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0年5月27日珠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珠海市人民代表...
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推進綠色出行發展,維護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機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了引導和規範本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行業有序發展,提升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民眾出行需要,維護城市公共秩序和良好的市容環境,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1] 中文名 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 實施時間 2020年6月1日...
第十四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月統計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經營企業的信用狀況,根據《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懲戒機制;對重點關注名單中的經營企業可以發出書面警示、約談告誡;對重點監管名單中的經營...
(三)在規定停放點以外區域停放車輛;(四)損壞車輛或者公共停放設施;(五)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六)其他違規行為。第二十條 各縣(區)互聯網租賃腳踏車管理工作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9年12月7日起...
《珠海經濟特區計程車管理條例》主要適用於傳統巡遊計程車,而網約車作為新興行業也應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管。依法規範網約車發展,不是要限制其發展,而是結合網際網路經濟的新特點,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針對性地...
其中,運營企業向互聯網租賃腳踏車信息平台傳輸經營服務數據中斷超過一個月的,市管理部門可以凍結有關註冊車輛,在開展當期考核時仍未按規定恢複數據傳輸的,市管理部門可以視情註銷已註冊車輛。具體調節方案詳見附屬檔案10。2、調控措施的實施。
計程車應當在核定的區域內營運,營運區域經調整擴大範圍的,應當按照調整時的市場價格補繳營運牌照有償使用費。第十三條 本條例實施前取得的計程車營運牌照可以轉讓,受讓方必須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十八周歲的居民和在珠海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
違反本辦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保護、公安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省以及《珠海市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珠海市公園管理辦法》、《...
投放車輛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八)規範企業運營服務。互聯網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信息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創新經營服務方式,不斷提升用戶體驗,提高服務水平。合理配備線下服務...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內。第三條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責任區制度。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建築主管部門)負責市容和...
2015年1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管理,維護市容環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