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通(洛江區法院執行庭原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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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洛江區法院執行庭原副庭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通
  • 國籍中國
人物事件
執行法官“入鏡頭”
2013年10月20日,記者接到當事人鄭加發提供的視頻。在這段拍攝於7月8日19時、時長約35分鐘的視頻中,一名被指是泉州市洛江區法院執行局法官王通的男子,坐在鄭加發家中客廳的沙發上。
19時11分,鄭加發將一疊鈔票放在王通面前的茶几上。
19時16分,王通起身,將放在茶几上的錢裝入自己的褲兜後離開,消失在視頻畫面中。
今年40歲的鄭加發是泉州市洛江區人,和妻子從事鞋類加工。此前,鄭加發與當地人劉輝煌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雙方對簿公堂。
2012年11月16日,洛江區人民法院判決劉輝煌返還欠款,並支付違約金。“判決書下來大致過了兩三個月後,2013年3月份,我去法院申請執行,可始終沒有等到任何訊息。”
此時,一位朋友告訴鄭加發,要去找法院執行庭的副庭長王通疏通關係。這位“熱心”的朋友向鄭提供了王通的電話號碼。
鄭加發介紹,數天后,在法院執行庭的辦公室里,他見到了王通。調閱了鄭案卷宗後,王通特意把鄭加發叫到樓梯口,囑咐他:“先回家,過後我再打電話給你,在這邊人多說話也不方便。”
當晚,鄭加發接到王通的來電。電話中,王通告知鄭加發,執行5萬要提成10%,即5000元。鄭加發問:“10%是要給公家還是給私人?”王通沒有正面回答。討債心切的鄭加發當即答應。
1小時後,王通出現在鄭的家中,視頻中的一幕即發生。
法官的託詞
滿懷期待的鄭加發本以為很快可以收到執行款,豈料等了兩個多月仍無音信。鄭只得再次打電話催問。王通總是以在廈門或是安溪為藉口,並稱:“已經在給你辦了。”隨後匆匆掛斷。
鄭加發講,在摸清被執行人劉輝煌的行蹤後,他曾多次給王通打電話,告知劉輝煌就在家中,希望執行庭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但並未奏效。
9月18日,按捺不住的鄭加發給王通發了一條簡訊,內容為:“兄弟這樣做我不是白花幾千元給你,你說要10%我也給你,你辦了兩個月也沒幫我收到錢,難道法院都是這樣的嗎?”
此後,王曾給鄭打電話說要退4000元,也再次到過鄭的家,但鄭始終沒拿到錢。
法官承認視頻屬實
10月22日11時,記者趕到泉州洛江區人民法院,針對錄像中的當事人,洛江區法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蘇志成稱“圖像有些模糊,看不清楚。”
隨後,記者在該院辦公樓下攔住了當事法官王通。面對記者的追問,王通承認視頻中與鄭加發對坐交談,收錢離開的人是自己,但稱“錢已經退給他了”。
王通稱,鄭加發是“一個朋友的朋友,退給他了。我沒有拿他的錢。”
而鄭加發稱:“從來沒有收到過退款。”
下午3時,記者來到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負責人對記者反映的問題表示震驚。下午5時,記者接到中院辦公室主任王志偉電話,經院委會研究,對涉事法官予以停職,中院已經組成紀檢組進駐洛江區法院,具體情況等正式的調查結果出來後會給一個正式回復。
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接到泉州中院的回覆。
王通承認受賄多次
涉案金額20多萬元
此事被媒體曝光後,2013年10月26日,洛江法院將涉事法官王通“雙開”,但通報稱其只向當事人索取和收受人民幣3000元。三天后,洛江區人大常委會依法免去王通的審判員、副庭長職務,並將其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記者了解到,王通索賄案敗露後,就在檢察機關要將其抓捕時卻不知去向。2014年春節後,辦案檢察官輾轉多省,最終在湖南將其抓獲。歸案後,王通承認其受賄多次,涉案金額有20多萬元,並供出該院其他法官受賄情況。
據悉,“索賄法官”王通受賄一案主要由洛江區檢察院偵辦,經泉州市檢察院指定管轄,決定該案由泉港區檢察院移送起訴,近期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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