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詔(北宋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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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詔,字景獻,王舉元子,鎮定人。用蔭補官,通判廣信軍事,知博州。魏俗尚椎剽,奸盜相囊橐,詔請開反告殺並贖罪法,以攜其黨。

基本介紹

  • 本名:王詔
  • 字號:字景獻
  • 出生地:鎮定
  • 主要作品:《醉翁亭碑》
元佑初,朝廷起回河之議,未決,而開河之役遽興。詔言河朔秋潦,水淫為災,民人流徙,賴發廩振贍恩,稍蘇其生,謂宜安之,未可以力役傷也。從之。擢開封府推官。富民貸後絕僧牒為緡錢十三萬,逾期復責倍輸,身死貲籍,又錮其妻子,詔請免之。出為滑州。州屬縣有退灘百餘頃,歲調民刈草給河堤,民病其役,詔募人佃之,而收其餘。為度支郎中,使契丹。時方討西夏,迓者耶律誠欲嘗我,言曰:“河西無禮,大國能容之乎?”詔曰:“夏人侮邊,既正其罪矣,何預兩朝和好事?”入賀,故事,跪而飲,蓋有誤拜者,乃強詔。詔曰:“南北百年,所守者禮,其可紛更耶?”卒跪飲之。
崇寧中,由大理少卿為卿,徙司農。御史論詔在滁日請蘇軾書《醉翁亭碑》,罷主崇福宮。旋知汝州,鑄錢卒罵大校,詔斬以徇,而上章待罪。除直秘閣,言者復抉滁州事,罷去。起知深、兗二州,徙同州,過闕,留為左司郎中,遷衛尉、太府卿刑部侍郎,詳定敕令。舊借緋紫者不佩魚,詔言:“章服所以辨上下,今與胥吏不異。”遂皆佩魚。歷工、兵、戶三部侍郎,轉開封尹。時子瑽使京西,攝尹洛。父子兩京相望,人以為榮。
刑部尚書,拜延康殿學士,提舉上清寶籙宮,復為工部尚書。徽宗閔其老,命毋拜,詔皇恐,於是但朝朔望。俄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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