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杉(四川省綿陽市梓潼縣行政審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王杉(四川省綿陽市梓潼縣行政審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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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杉,男,漢族,1974年2月生,四川蓬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梓潼縣行政審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杉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蓬安
  • 出生日期:1974年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9.03-2011.06 東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1.06-2014.02 定遠鄉黨委書記,2012.02人大主席
2014.02-2016.05 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2016.05- 2023.02 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2月,綿陽市梓潼縣行政審批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王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綿陽市紀委監委批准,梓潼縣紀委監委對梓潼縣委員會委員、梓潼縣行政審批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王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王杉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公款吃喝;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擅自決定調整部分項目實施地,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套取國家資金供個人使用;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同意梓潼縣紀委給予王杉開除黨籍處分。經梓潼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梓潼縣委批准,決定由梓潼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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