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安(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原副調研員)

王新安,男,漢族,1965年8月出生,河南臨潁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2018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新安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臨潁
  • 出生日期:196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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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3.09——1986.07河南省交通學校公路橋樑專業學生;
1986.07——1997.05漯河市公路總段養路科工作;
1997.05——1999.03漯河市公路總段直屬工區副工區長;
1999.03——2003.12漯河市公路局工程處處長(副科級);
2003.12——2004.06漯河市公路局工程處處長(正科級);
2004.06——2008.02漯河市地方道路管理處處長、黨支部副書記;
2008.02——2009.12漯河市交通局副調研員;
2009.12——2018.12 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6日,據漯河市紀委監察委訊息: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王新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漯河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訊息,漯河市紀委監察委對漯河市交通局原副調研員王新安(副縣級)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新安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他人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與他人共謀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王新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漯河市紀委監察委會議研究並報漯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新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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