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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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曾任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

2023年6月,王平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梁山縣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2月,據濟寧市紀委監委訊息:梁山縣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濟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濟寧市委批准,濟寧市紀委監委對梁山縣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平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組織觀念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官不廉,利用職務影響借用車輛供家庭使用;貪慾膨脹、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梁山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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