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憲章

王國憲章,西班牙1834年頒布的憲法。1833年卡洛斯戰爭爆發後,攝政瑪麗亞·克里斯蒂娜一世為得到資產階級支持,於1834年1月任命代表大資產階級和自由化地主的溫和派領袖馬丁內斯·德拉羅薩組閣,4月頒布《王國憲章》。憲章規定西班牙為君主立憲國;建立兩院制議會,上院由國王任命,下院由間接(二級)選舉產生;規定很高的選舉資格;國王有解散下院或延長其任期之權,對議會決議有否決權;議會無法律創製權,政府對國王負責。該憲章旨在維護封建統治,內容保守,遭代表中小資產階級的進步黨和以城市平民為基礎的激進力量的反對。在西班牙一八三四至一八四三年革命中,於1837年被新憲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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