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寧(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原副縣長)

王國寧(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原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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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寧,男,漢族,1973年3月生,黑龍江林甸人,199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8月參加工作,黑龍江省教育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專學歷。曾任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副縣長。

2023年1月,王國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國寧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3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2010.08—2011.08 林甸縣東興鄉旭日村黨支部書記
2011.08—2014.01 林甸縣東興鄉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2014.01—2016.05 林甸縣東興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6.05—2016.09 林甸縣東興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2016.09—2020.09 林甸縣東興鄉黨委書記(2016.01—2018.07黑龍江省教育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2020.09—2021.09 林甸縣東興鄉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
2021.09—2021.12 林甸縣花園鎮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
2021.12—2023.01 林甸縣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8月,林甸縣副縣長王國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4年、2017年,時任林甸縣東興鄉黨委書記王國寧利用職務便利,分別夥同他人違規長期承包東興鄉敬老院、義和村、紅陽村總計9250畝土地用於種植經營;2020年3月、2021年4月,王國寧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簽訂虛假施工契約、虛報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等方式,套取公款總計230萬元占為己有;2019年5月、2020年7月,王國寧利用職務便利,以交納項目費用、承包費名義,向貧困村基礎設施道路硬化工程、肉兔養殖兔舍工程項目承包人索要錢款總計160萬元。王國寧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王國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獲得黑龍江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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