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玉衣的出現大約是在西漢文帝和景帝時期,屬於這一時期的實物目前已發現於陝西鹹陽楊家灣漢墓、江蘇徐州北洞山漢墓和山東臨沂洪家店漢墓等。玉衣存在的下限大約是在東漢末年或三國初年。安徽亳縣董家村漢墓所出土玉衣的準確年代為漢桓帝延熹七年(公元164年),是目前所見實物中年代最晚的。據《三國志·魏志·文帝紀》,魏文帝曹丕於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下令禁止使用玉衣,而在考古發掘中也確實還未見到三國以後的玉衣。但某些少數民族的情況有些例外,如《三國志·魏志扶餘傳》記載,扶餘國王埋葬時所用玉衣由漢朝政府供給,方法是漢朝將玉衣存放在玄菟郡(其治所在今遼寧省瀋陽附近),扶餘國王死後可派人前來領取。司馬懿消滅公孫淵時,發現玄菟郡庫房中還存留玉衣一件,這已在曹丕下禁令之後。以玉衣為葬服的主要目的是使屍體得以永久保存,如《漢書·楊王孫傳》載,楊王孫認為玉石能使屍體千年不朽,他說: 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為枯臘,千載之後,棺槨朽腐,乃得歸土,就其真宅。《後漢書·劉盆子傳》也載,西漢各皇帝陵墓中凡穿有玉衣的屍體都完好如生人,這當然不足為信,但也在某種意義上反映了當時人對於玉能防腐的認識。
根據已發表的材料,我國目前出土
漢代玉衣或玉衣片的省、市有:北京、河北、山東、江蘇、河南、陝西、安徽、湖南、廣東和雲南,其中河北出土的數量最多(見附表)。
從附表所列資料可以看出,出土玉衣的西漢墓葬有十八座,所出玉衣為金縷的八座,銀縷的二座,銅縷的二座,絲縷的一座,不知為何種縷質的五座。就玉衣片的質料而言,除玉質外,還有用琉璃片作為代用品的。出土玉衣的東漢墓葬有十六座,其中出銀縷、銅縷玉衣各一套的有三座,出銀縷玉衣的三座,出鎏金銅縷玉衣一座,出銅縷玉衣的七座,所出玉衣不明縷質的二座。玉片的質料有玉質的,也有石質的②。
漢代玉衣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68年在河北滿城一號漢墓中出土的中山靖王劉勝的金縷玉衣和1973年在河北定縣40號漢墓中出土的中山懷王劉修的金縷玉衣。
劉勝的金縷玉衣(圖91)在剛發掘時因年代久遠已經變形,部分玉片也因金絲折斷而散亂,但整個玉衣仍然完整地保存下來。經考古工作者精心地修復後,這件玉衣全長1·88米,共用玉片2498片。玉片的大小和形狀按人體各部分的不同形狀而設計,以長方形和方形者居多,另外還有三角形、梯形、多邊形等。玉片角上穿孔,以便用金絲編綴。玉衣分頭部、上衣、褲、手套和襪五個部分,每部分又由若干部件構成。頭部由臉蓋和頭罩組成,上衣由前片、後片和左右袖筒組成,褲由左右褲筒組成。玉衣外表和人體相似,共用金絲1100克①。這些金絲都經過了細緻的加工,並且隨部位的不同,既有圓型、扁圓型和麻花型之分,也有單股和用許多根金絲擰成的合股之分。
劉修的金縷玉衣全長1·82米,包括頭、上身、雙臂、雙手、雙腿、雙足,以及三角形臂飾二件,在腹部上下墊蓋的小玉簾二件,共十三個部件組成,總計用玉片1203塊,金絲約2580克。玉片形狀多為梯形和長方形,少數為三角形和不規則的四邊形。玉衣頭部長約30厘米,最大徑21厘米,由頭罩和臉蓋組成。頭罩與風帽相似,頂部為一較大的圓形玉片,全罩用玉片99塊。臉蓋長13厘米,最寬處19厘米,用玉片30塊,臉蓋上還用一塊整玉刻出鼻罩。上身分前後兩片,均由肩部和身部(包括胸、腹部)兩段聯接而成。
上身長52.5厘米,最寬處35厘米,前後兩片結構相同,前片用玉片125塊,後片用157塊,雙臂綴成袖筒狀,內側有開縫,展開後片呈梯形,長約53厘米,上寬34.7厘米、下寬25.5厘米,共用玉片162塊。雙手作拳握狀,長17厘米、最寬處10.5厘米。大拇指單獨分出,手掌一側和手指、掌心交界處開縫。左手用玉片46塊,右手用玉片47塊。雙腿綴成褲筒狀,出土時長55厘米,上寬50厘米、下寬33.5厘米,內側開縫,共用玉片240塊。雙足均作齊頭高腰平底鞋狀,長27厘米,最寬處11.4厘米,鞋幫高6.3厘米、鞋腰高9.5厘米、腰口直徑9.8厘米。左右足可分辨,足後跟外側開縫,共用玉片178塊。所有玉衣部件都用金絲編綴,而各部件相互之間則不聯綴。
金絲編綴方法一般為四孔聯結,用兩根金絲在背面十字交叉,穿過園孔,再在正面擰一道麻花,然後自左至右向下盤成圓結。鎖邊則用一根金絲從相鄰的兩孔背面穿過,在正面再擰一道麻花,再盤成圓結。玉片大部分用黃玉和青玉製成,色調協調,正面拋光,背面很少切割鋸痕。金絲較粗,抽拔成絲後還經過仔細加工,斷面一律為圓形,長短也差不多。
有人認為按
漢代葬制的規定,諸侯王死後只能穿銀縷玉衣,而劉勝與劉修之所以能穿金縷玉衣,應是皇帝對他們的特殊優待。這種意見實際上是忽視了在葬制方面兩漢的區別,而以東漢的葬制比附西漢的諸侯王。按西漢的葬制,皇帝和王侯的玉衣皆可以使用金縷,如《後漢書·禮儀志》注引《漢舊儀》: 帝崩……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廣]二寸半,為柙,下至足,亦縫以黃金縷。 《後漢書·梁竦傳》注引《漢儀注》: 王侯葬,腰以下玉為札,長尺,廣二寸半,為匣,下至足,綴以黃金縷為之。 從考古發掘中看,西漢諸侯王和列侯的玉衣大多數是金縷的,但也有銀縷、銅縷和絲縷的。只是因為西漢的皇帝陵還未發掘,所以皇帝玉衣的形制究竟如何尚缺乏實物來印證,但仍可從《西京雜記》的下述記載中窺見一斑: 漢帝送死皆珠襦玉匣,形如鎧甲,連以金縷,武帝匣上皆縷為蛟龍鸞鳳龜麟之象,世謂為蛟龍玉匣。 到了東漢時期,玉衣分級使用的制度已經確立。
《後漢書·禮儀志》記載,皇帝使用金縷玉衣,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使用銀縷玉衣,大貴人、長公主使用銅縷玉衣。在發掘出土的資料中,可以確定為東漢諸侯王的除中山簡王焉用鎏金銅縷玉衣外,其餘如中山穆王暢、魯孝王慶忌、陳頃王崇、鼓城王、下邳王等,皆用銀縷玉衣。劉焉的玉衣使用鎏金銅縷可能屬於當時皇帝的特賜。《後漢書·中山簡王焉傳》記載,劉焉與竇太后及竇憲兄弟關係密切,死後喪葬規格特別高, 制度余國莫及 ,因而特賜鎏金銅縷玉衣是完全可能的。亳縣董園村一號漢墓的銀縷玉衣可能屬於始封的列侯,蠡縣漢墓的銅縷玉衣應是嗣侯使用的。可見考古發現的東漢玉衣,其等級制度與《後漢書·禮儀志》所載基本相符。
從上述《後漢書·禮儀志》記載可以看出,玉衣是
漢代皇帝以及諸侯王、列侯、貴人、公主等皇室成員專用的殮服。這些皇室貴族死後殮以玉衣,是當時喪葬禮儀制度所規定,所以史書紀傳一般不作記載。例如皇后、皇太后按制度皆用玉衣,而史書多不載,只在《漢書·定陶丁姬傳》和《後漢書·孝崇匽皇后紀》中見到有關玉衣的文字。前者記述王莽奏貶傅太后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為丁姬,以其為 藩妾 , 去珠玉衣.後者記載孝崇匽皇后死後, 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禮儀制度比恭懷皇后.匽皇后為蠡吾侯翼的媵妾,本不應該享受玉匣等待遇,但由於她是桓帝的生母,和平元年(公元150年)尊為皇后,所以死後以皇后之禮葬之,史書因此特加記載。至於考古發現中殮以玉衣的諸侯王,如中山靖王劉勝、懷王劉修、簡王劉焉、穆王劉暢和魯孝王劉慶忌等,在其列傳中也沒有關於使用玉衣的記述。由此可見,皇族葬以玉衣在當時是理所當然,如無特殊緣故史傳無需記載。
《漢書》和《後漢書》中有關賜以玉衣的記載皆見於外戚、寵臣的列傳。
如霍光為博陸侯,賜 璧珠璣玉衣 ;董賢受哀帝寵愛,預賜 珠襦玉柙;耿秉為美陽侯, 賜以朱棺玉衣 ;梁竦追封褒親愍侯, 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 ;梁商襲封乘氏侯, 賜以東園朱壽之器、銀縷、黃腸、玉匣什物十八種.這些外戚、寵臣皆非皇族,因而雖為列侯也需要朝廷特賜才能使用玉衣。這在當時屬於特殊禮遇,所以史傳特別予以記載。
西漢諸侯王夫婦多並穴合葬,即所謂 同墳異藏 ,王和正妃所用的玉衣,屬同一等級,例如中山靖王劉勝夫婦所用的玉衣皆為金縷。東漢王侯盛行夫婦同穴合葬,在已發掘的東漢王侯夫婦合葬墓中,除中山簡王劉焉墓可能為兩套鎏金銅縷玉衣外,其餘如中山穆王劉暢墓、下邳王墓、費亭侯墓所出的玉衣都是銀縷、銅縷各一套。這個現象十分值得注意,它可能說明在玉衣分級使用的制度確立以後,王侯的配偶只能使用銅縷玉衣。
金縷玉衣
西漢
長1.88厘米
頭部由臉蓋和臉罩組成,臉蓋上刻制出眼、鼻和嘴的形象。組成臉蓋的玉片絕大部分是長方形的小玉片,雙眼和嘴是在較大的玉片上刻出,鼻子是用5塊長條瓦狀玉片合攏而成,惟妙惟肖。上衣由前片、後片和左、右袖筒構成,各部分都是彼此分離的。前片製成胸部寬廣、腹部鼓起的體形,後片的下端作出人體臀部的形狀。褲由左、右褲筒組成,也是各自分開的。手部做成握拳狀,左右各握一璜形玉器,足部作鞋狀。前胞和後背共置玉璧18塊,並有一定的排列方式。在五衣的頭部,有眼蓋,鼻塞、耳塞和口唅,下腹部有罩生殖器用的小盒和肛門塞,這些都是用玉製成的.整套玉衣形體肥大,披金掛玉,共用玉片2498片,由1100克的金絲聯綴而成。
古代凡是被於身體的,都叫"衣";褲子叫"脛衣",襪子叫"足衣",為死者蓋在臉上的叫"面衣"。"玉衣"是指包裹全身從頭到腳每一個部位的衣罩,其外觀與真人的體形相同,專為罩屍之用。古籍中常稱為"
玉匣",又作"玉押"、"玉甲"。
銀縷玉衣
1970年出土於徐州市東漢彭城王劉恭後裔的墓中。玉衣全長1.70米,玉片2600餘塊,銀絲約800克,形狀與金縷玉衣相似,現藏南京博物院。
玉衣組成
玉衣一般按部位可分為頭罩、上身、袖子、手套、褲筒和鞋子6個部分。各部分均由小玉片如金、銀、銅絲縷織而成。不同的材料表示死者身份的高下不同。據《後漢書.服志》記載,皇帝使用金縷,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用銀縷,大貴人、長公主用銅縷。但在西漢時未必有如此嚴格的限制,故西漢中山靖王劉勝夫婦使用的為"金縷玉衣"。
發展歷程
關於玉衣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東周時的"綴玉而幕"和"綴玉衣服"。1954年至1955年,在洛陽中州發掘的春秋戰國墓葬中,屍體面部有帶孔的玉片,按五官的位置排列,屍體上也有玉片,這可能是玉衣的前身。《呂氏春秋》節喪篇中述及的"含珠鱗施","含珠"施於口內,"鱗施"則施於身上,即用玉片或金屬片,像魚鱗般施於身上。玉衣至漢代才正式見諸記載:"漢帝送死,皆珠衣玉匣,匣形如鎧甲,連以金縷"。《漢書.霍光傳》:"光薨,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蕨,璧珠璣玉衣。"但以玉衣斂屍只延續到東漢末年。曹魏黃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鑒於"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盡,是焚如之刑",廢除了"玉匣"。至今,考古發掘也沒有從魏晉以後的陵墓中發現玉衣。
自從1906年在河北邯鄲郎村漢墓中發現象氏候劉安意的穿孔玉片開始,到1978年為止,相繼共發現了玉及22套以上,其中比較完整的有5套。最著名的是1968年在河北滿城發掘的漢中山靖王劉勝及其妻竇綰的兩套,劉勝的一套共用玉片(
軟玉)2498片,金絲約1100克;竇綰的一套共用玉片(軟玉)2160片,金絲約700克。這些玉片一般作長方形或方形(四角有穿孔),特殊部位用梯形、三角形或多邊形。
在漢代,玉衣是皇帝、諸侯王和高級貴族死後穿的殮服,大致出現在西漢文景時期。但在西漢時尚未形成嚴格的等級制度,故已發現的西漢諸侯王的玉衣,既有金縷,也有銀縷、絲縷。到東漢時則實行了嚴格的玉衣等級制度,只有帝王才有資格在駕崩時穿金縷玉衣,而諸侯死去時只能穿銀縷玉衣,一般的貴族和長公主只能穿銅縷玉衣。三國時期,曹操的兒子曹丕做了魏國的皇帝,他認為使用玉衣是“愚俗所為也”,在公元222年下令廢除了以玉衣隨葬的制度。至此,從西周初到兩漢鼎盛的玉衣隨葬制度終於退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