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

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09〕74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0〕4號),設立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 機構: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
  • 編號:青辦發〔2009〕74號
  • 時間:2009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全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並監督實施,為州政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的建立及實施,強化責任追究。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提出監督糾正有關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的建議。
(三)承辦州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受州政府領導委託辦理涉及州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監督指導縣級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所屬部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四)承擔州政府地方民族立法工作,擬定州政府年度立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自治州單行條例草案、州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草案。
(五)承辦各縣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六)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工作。監督各部門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嚴格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七)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組織清理州政府規範性檔案。
(八)監督檢查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鄉政府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情況,向州政府提出建議。
(九)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建設的學習和宣傳。負責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備案工作。
(十)負責辦理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交辦的地方性規章、州人大交辦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十一)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玉樹州政府法制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綜合法規科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電子政務、財務、安全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指導全州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政府法制宣傳工作;參與起草、審查、清理州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並提出修改意見;承辦州政府單行條例和地方性法規的解釋和評估;指導、承辦全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涉及州政府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負責州政府行政法律事務的諮詢、服務;承擔全州政務公開的相關工作。組織或參與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和行政執法情況的調研或檢查,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對重大行政執法違法問題負責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協調解決行政機關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措施的組織實施;承辦全州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的有關工作,強化責任追究;監督各級行政機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督促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監督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負責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和行政許可清理;統一規範和管理全州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指導下級政府和州直各部門的行政執法及監督協調工作;負責完善法規規章備案審查的工作制度和監督機制;承辦州政府規章向省政府、州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承辦州政府各部門、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編輯出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彙編。

人員編制

州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