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區農業農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導下,以黨的十九大會議和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斷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全力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高度重視,重新調整了玉州區農業農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局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局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局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指導、推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規範行政審批管理制度。一是根據國務院、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政府要求,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實行行政審批目錄化、編碼化管理,再造行政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構建權責明境充戀確、透明高效的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二是依法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三是嚴格控新,無自行設立審批事項、增加前置審批條件或自行指定實施的情況,向社會公布的保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完整準確,與自治區統一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保持一致。無新增行政審批事項和地方自行設立的審批、核准、備案、登記、註冊、收費等現象發生。
2、推進“一網通辦”等機制,提供更便民利企的農業政務服務。一是認真對照自治區農業農村系統“一事通辦”事項“八統一”成果表,對我局權責清單進行編制及動態調整,並及時在玉州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進行公布。二是通過編制發布“三張清單”、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等,為公平營商創條件,同時推進信息共享,落實“五公開”制度。以“規範、創新、高效”為主題,完善服務功能、強化監督管理,創新運作機制、提高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力爭網上受理辦理束元酷和監督管理機制上有新突破,最大程度地方便、服務民眾。三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我局積極組織開展“網上辦、預約辦、掌上辦”,大力推進“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積極引導辦事企業民眾減少現場聚集時間,防止交叉傳染,遏制病毒疫情擴散蔓延,在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重點工作的同時,高標準高質量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任務,為涉農企業復工復產、穩增長促發展打下紮實基礎。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酷乘。
1、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在我局建說酷祝主立健全科學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策規則、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農業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集體對話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對涉及面廣、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或通過舉辦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推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嚴格執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使班子決策過程、領導行為始終置於公開透明之中和社會的普遍監督之下,確保決策科學、準確、高效。
2、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制度。一是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制度。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農業農村部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並下發《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嚴格遵守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的各項要求,嚴格把關,確保所有規範性檔案均經過合法性審核,保證我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程式合法、內容合法,並及時報備,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二是建立合法性審查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實行一文一卷試踏罪,一文一號。嚴把檔案監督關,落實備案審查機制,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動態清理機制,及時清理與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確保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合規。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進再謎局一步提升農府祖嘗謎業行政執法監管水平。組織執法人員參加了由自治區、玉林市組織的農業執法培訓班,學習和掌握了相關的業務知識。
2、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加大行政執法程式制度建設力度,規範農業執法行為,堅持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
3、完善管理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農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了《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玉州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守則》、《玉州區農業行政處罰程式》《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聽證管理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強制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等制度,在執法過程中進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說明理由、聽取申辯、調查取證、聽證、審查決定、送達等執法工作流程,統一規範執法文書、執法手段措施、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
4、推進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為促進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透明度,強化執法監督,我局制定並印發《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時在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完成了行政執法應當公示的各項事項及內容。二是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按照法定行政執法程式要求,充分結合農業行政執法實際對行政執法行為各個執法環節進行記錄,並對執法記錄的歸檔、保存和使用以及執法記錄儀等音視頻設備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三是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制度。制定並印發了《玉州區農業農村局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重大執法決定清單》,對重大行政決定進行備案審核,要求做出重大行政決定前均要報送局法制機構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相應的行政決定。
(五)加強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1、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疫情發生後,我局為防止出現行業監管漏洞,結合疫情防控加大對農資、獸藥市場的監管力度,嚴格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農資商品的市場準入,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加大農資商品的質量監測工作,杜絕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出現。2020年,共出動檢查人員712人次、134車次,檢查農資獸藥經營門店137家次,對轄區內3家生豬屠宰場檢查12次,對養殖場、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戶督查180家次;檢查水稻種子市場、種子門店32家次,對2家門店拆包銷售種子給予警告,異地保存假種子1000公斤;肥料抽樣送檢6個,農藥抽樣送檢5個。為農業安全生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一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轄區內3家生豬屠宰場檢出的病害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日常監管,督促屠宰場落實主體責任,嚴把入場關;駐場官方獸醫嚴格按照檢疫規程開展宰前檢查和同步檢疫,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和產品下達無害化處理通知,要求屠宰場嚴格按照規範實行無害化處理。二是加大監測,杜絕不合格農產品進入市場。我局繼續定點對玉州區鐘周蔬菜基地、名山太陽蔬菜基地、綠一蔬菜基地、萬豐蔬菜種植基地、高方蔬菜基地、星期綠蔬菜基地和城北菜市、天心菜市進行例行監測。2020年共檢測樣本(快速檢驗法)2212個,合格樣本2211個,不合格樣本1個,合格率為99.95%;對養殖場、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戶督查,檢查單位180家次,均無發現有使用違禁藥物、假劣獸藥及非奶牛用抗生素現象。為政府和食藥監管部門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參考依據。
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為公平營商創條件。我局開展隨機抽查,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根據本部門監管對象情況和農資生產經營特點合理確定,以不影響公正與效率為前提,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加大隨機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工作結束後,我局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匯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並積極配合依法依規嚴格懲處。
(六)切實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工作。
我局在玉林市農業農村局、玉州區法制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積極改進和規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從源頭上杜絕了行政爭議的產生。2020年,我局收到農業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0件;未收到農業相關的行政應訴案件,辦理的行政應訴案件為0件。
(七)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堅持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完善各方面監督制度,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寫入農業農村局管理制度,建立了常態化的監督制度,完善了糾錯問責機制,有效地落實了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等要求,增強了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同時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或者出現腐敗案件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2、建立多種監督渠道。建立登記制度,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如實記錄投訴舉報信息,依法及時調查處理違法行政行為。歷年來未接到有機關違法行政行為的投訴舉報案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結合當前開展的領導幹部進村入戶集中開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活動,在職責內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無發生相關的矛盾糾紛。
(九)全面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緊緊圍繞玉州“三農”中心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強化農業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廣大涉農領域各類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意識。
(十)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1、堅持把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納入了目標管理責任制,並作為幹部職工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區工作開展。
2、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按要求按時限上報法治政府工作報告,並通過玉州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
3、執法經費納入局財政預算,執法裝備配備日益齊全,為執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1、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適應新形勢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2、農業執法工作的深度、廣度不夠。農業執法工作尤其是農資打假工作仍然存在有死角,個別不法生產經營商採取打游擊戰術,直接將假冒偽劣農資送到農戶銷售的現象仍然存在。
3、辦理案件的水平及農業執法案卷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1、提高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黨組學法制度,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和掌握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幹部職工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2、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參加上級開展的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做到執法人員持證上崗。
(二)加強和完善執法制度建設。
1、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加強法制機構對規範性檔案的法制審查。
2、加強程式制度建設。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保障程式公正。
3、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行政執法案件一律錄入行政執法平台公示。
(三)推進依法行政建設。
1、完善信息公開。認真落實《政務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方式和程式。方便民眾辦事,接受民眾監督。
2、高度重視信訪和舉報工作。做到面對面聽取民眾訴求,零距離與信訪人交心談心,體察民情民意,疏導民眾情緒,協調解決民眾信訪事項。
3、開展行政審批項目梳理,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制度,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
1、落實執法責任、實行過錯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過罰相當、教育與處分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2、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糾自查工作,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自覺接受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主動報告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自覺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進一步提升農業行政執法監管水平。組織執法人員參加了由自治區、玉林市組織的農業執法培訓班,學習和掌握了相關的業務知識。
2、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加大行政執法程式制度建設力度,規範農業執法行為,堅持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
3、完善管理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農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了《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玉州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守則》、《玉州區農業行政處罰程式》《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聽證管理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強制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等制度,在執法過程中進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說明理由、聽取申辯、調查取證、聽證、審查決定、送達等執法工作流程,統一規範執法文書、執法手段措施、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
4、推進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為促進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透明度,強化執法監督,我局制定並印發《玉州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時在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完成了行政執法應當公示的各項事項及內容。二是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按照法定行政執法程式要求,充分結合農業行政執法實際對行政執法行為各個執法環節進行記錄,並對執法記錄的歸檔、保存和使用以及執法記錄儀等音視頻設備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三是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制度。制定並印發了《玉州區農業農村局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玉州區農業農村局重大執法決定清單》,對重大行政決定進行備案審核,要求做出重大行政決定前均要報送局法制機構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相應的行政決定。
(五)加強疫情防控行政執法工作,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1、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疫情發生後,我局為防止出現行業監管漏洞,結合疫情防控加大對農資、獸藥市場的監管力度,嚴格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農資商品的市場準入,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加大農資商品的質量監測工作,杜絕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出現。2020年,共出動檢查人員712人次、134車次,檢查農資獸藥經營門店137家次,對轄區內3家生豬屠宰場檢查12次,對養殖場、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戶督查180家次;檢查水稻種子市場、種子門店32家次,對2家門店拆包銷售種子給予警告,異地保存假種子1000公斤;肥料抽樣送檢6個,農藥抽樣送檢5個。為農業安全生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一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轄區內3家生豬屠宰場檢出的病害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日常監管,督促屠宰場落實主體責任,嚴把入場關;駐場官方獸醫嚴格按照檢疫規程開展宰前檢查和同步檢疫,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和產品下達無害化處理通知,要求屠宰場嚴格按照規範實行無害化處理。二是加大監測,杜絕不合格農產品進入市場。我局繼續定點對玉州區鐘周蔬菜基地、名山太陽蔬菜基地、綠一蔬菜基地、萬豐蔬菜種植基地、高方蔬菜基地、星期綠蔬菜基地和城北菜市、天心菜市進行例行監測。2020年共檢測樣本(快速檢驗法)2212個,合格樣本2211個,不合格樣本1個,合格率為99.95%;對養殖場、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戶督查,檢查單位180家次,均無發現有使用違禁藥物、假劣獸藥及非奶牛用抗生素現象。為政府和食藥監管部門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參考依據。
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為公平營商創條件。我局開展隨機抽查,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根據本部門監管對象情況和農資生產經營特點合理確定,以不影響公正與效率為前提,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加大隨機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工作結束後,我局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匯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並積極配合依法依規嚴格懲處。
(六)切實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工作。
我局在玉林市農業農村局、玉州區法制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積極改進和規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從源頭上杜絕了行政爭議的產生。2020年,我局收到農業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0件;未收到農業相關的行政應訴案件,辦理的行政應訴案件為0件。
(七)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堅持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完善各方面監督制度,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寫入農業農村局管理制度,建立了常態化的監督制度,完善了糾錯問責機制,有效地落實了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等要求,增強了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同時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或者出現腐敗案件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2、建立多種監督渠道。建立登記制度,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如實記錄投訴舉報信息,依法及時調查處理違法行政行為。歷年來未接到有機關違法行政行為的投訴舉報案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結合當前開展的領導幹部進村入戶集中開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活動,在職責內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無發生相關的矛盾糾紛。
(九)全面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緊緊圍繞玉州“三農”中心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強化農業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廣大涉農領域各類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意識。
(十)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1、堅持把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納入了目標管理責任制,並作為幹部職工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區工作開展。
2、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按要求按時限上報法治政府工作報告,並通過玉州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
3、執法經費納入局財政預算,執法裝備配備日益齊全,為執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1、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適應新形勢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2、農業執法工作的深度、廣度不夠。農業執法工作尤其是農資打假工作仍然存在有死角,個別不法生產經營商採取打游擊戰術,直接將假冒偽劣農資送到農戶銷售的現象仍然存在。
3、辦理案件的水平及農業執法案卷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1、提高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黨組學法制度,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和掌握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幹部職工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2、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參加上級開展的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做到執法人員持證上崗。
(二)加強和完善執法制度建設。
1、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加強法制機構對規範性檔案的法制審查。
2、加強程式制度建設。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保障程式公正。
3、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行政執法案件一律錄入行政執法平台公示。
(三)推進依法行政建設。
1、完善信息公開。認真落實《政務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方式和程式。方便民眾辦事,接受民眾監督。
2、高度重視信訪和舉報工作。做到面對面聽取民眾訴求,零距離與信訪人交心談心,體察民情民意,疏導民眾情緒,協調解決民眾信訪事項。
3、開展行政審批項目梳理,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制度,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
1、落實執法責任、實行過錯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過罰相當、教育與處分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2、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糾自查工作,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自覺接受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主動報告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自覺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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