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五年(1625)七月,在歷經鋼針作刷、銅錘擊胸、土袋壓身、鐵釘貫耳等毫無人性的酷刑之後,已經處於瀕死狀態的楊漣,咬破手指寫下了這篇絕命血書。讀之激昂悲壯,感天地、泣鬼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獄中血書
- 作品年代:明
- 作者:楊漣
- 作品體裁: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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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漣今死杖下矣!痴心報主,愚直仇人[1];久拼七尺,不復掛念。不為張儉[2]逃亡,亦不為楊震仰藥[3],欲以性命歸之朝廷,不圖妻子一環泣耳。
打問之時,枉處贓私[4],殺人獻媚,五日一比[5],限限嚴旨。家傾路遠,交絕途窮,身非鐵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義一生,死於詔獄[6],難言不得死所。何憾於天?何怨於人?
惟我身副憲臣[7],曾受顧命[8]。孔子云:“託孤寄命,臨大節而不可奪[9]!”持此一念,終可以見先帝[10]於在天,對二祖十宗[11]與皇天后土[12]、天下萬世矣。大笑,大笑,還大笑!刀砍東風,於我何有哉?
作品注釋
[1]仇人:為人所仇視。
[2]張儉:東漢高平(今屬山西)人,字元節。延熹初為東部督郵,彈劾宦官侯覽,為覽所誣,遂遁去。望門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前後受其牽連受誅者以十數,宗職並皆殄滅。
[3]楊震:東漢華陰(今屬陝西)人,字伯起。延光初為太尉。被宦官樊豐所譖,遣歸本郡,於途中飲鴆而死。仰藥:服毒。
[4]“打問”句:刑訊逼供,冤枉定為貪贓罪。
[5]比:對犯人追贓。
[6]詔獄:錦衣衛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專案。
[7]憲臣:御史台又稱憲台,楊漣官職為左都副御史,故稱。
[8]顧命:《尚書.序》:“成王將崩,命召公、畢公率諸侯相康王,作顧命。”《傳》:“臨終之命曰顧命。”封建社會,皇帝臨終前往往召集親信大臣託付後事,囑咐輔佐新君。參與此事的大臣稱為顧命大臣。
[9]“託孤”二句:《論語.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此處引作孔子語,系作者誤記。
[10]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12]皇天后土:即天地。
作品譯文
楊漣如今將死於獄杖之下!一片痴心來報陛下,因為耿直而被奸人仇視;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麼掛念。面對奸黨當政,不願像漢代張儉那樣到處逃亡,也不願像東漢楊震一樣服毒自盡。想以這條性命來報答朝廷,不及顧念妻兒哭泣哀痛。
刑訊逼供之時,被冤枉定為貪贓之罪。獄吏為了獻媚,發下嚴格的命令,每五日便來追贓。家庭傾覆,歸路已遠,故交斷絕,窮途末路,我的身體也不是鐵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條而已。拷打折磨,難道不也是天恩嗎?一生躬行仁義,最終死在詔獄,不能說沒有死得其所。對上天和別人還有什麼怨恨嗎?
只因我身擔御史的職責,曾經受過先帝顧命,曾子說過:“被託付幼主和國家政事的人,面臨生死關頭而不能動搖屈服!”堅持著這樣的信念,死後也可以面對先帝的在天之靈,無愧於二祖十宗、天地和千秋萬世了。念及此,除了大笑大笑還是大笑,刀斧交加,又能把我怎么樣呢?
作者簡介
楊漣(1572-1625),字文孺,號大洪,明代湖廣應山(今屬湖北廣水)人,明代著名諫官。萬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進士。初任常熟知縣,因考選清官第一,入朝任給事中。神宗病危,力主太子進宮服侍皇帝。光宗即位,極力反對鄭貴妃求封皇太后。光宗病重,召見大臣,他不屬大臣,亦在召見之列,臨危顧命。光宗死,李選侍居乾清宮挾太子欲把持朝政,他說服朝臣,挺身而出,闖進乾清宮,擁太子即位,並逼李選侍移出乾清宮,安定了朝局,升兵科都給事中。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任左副都御史,因彈動魏忠賢二十四大罪,被誣陷,慘死獄中。後平反昭雪,諡號“忠烈”。有《楊忠烈公文集》傳世。
作品鑑賞
明代中葉以後。政治腐敗,皇帝昏庸無能,長期以來造成宦官專權的政治局面。至熹宗時,這種現象更為嚴重。宦官魏忠賢交結熹宗乳母客氏,把持朝政。他們廣樹黨羽,殘害忠良,實行特務統治。當時以楊漣、左光斗為首的在朝大臣對魏党進行了堅決的鬥爭,結果遭致殘酷迫害。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盡遭掠殺,時稱“六君子”。楊漣等人反對魏忠賢的黑暗統治的鬥爭,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當時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楊漣在這場鬥爭中表現出的寧死不屈的精神是值得人們稱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