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個體

犯罪個體是指犯罪的行為人。

犯罪的個體原因是指可能引起犯罪行為產生的一切個人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影響犯罪的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兩部分。
犯罪的社會原因決定犯罪現象的存在,而犯罪現象通過人的具體犯罪行為表現出來。
犯罪行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的行為,最終推動這種行為產生的必然是行為人個人方面的原因。
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犯罪的社會原因是不可否認的客觀存在,並作為客觀社會條件,不可避免地對人們的行為性質和行為方向起主導性的影響作用。
但已經存在的犯罪的社會原因並不能直接驅動犯罪行為。只有當犯罪的社會原因在人的意識中反映出來,並轉化為個人內在的行為動力之後,才會驅使個人實施犯罪行為。
從這個意義上說,最終推動犯罪行為實施、決定犯罪行為產生的因素,存在於犯罪的個體原因之中。因此,在犯罪學中,對犯罪的個體原因的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犯罪原因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