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要求
一、明確建設目標。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是示範性軟體學院的發展與創新,是適應新時代軟體人才培養要求的新舉措,是特色化專業人才培養的新探索。學院要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軟體人才產教融合培養路徑,培養滿足產業發展需求的特色化軟體人才,推動關鍵軟體技術突破、軟體產業生態構建、國民軟體素養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示範性的高質量軟體人才培養新模式。
二、突出特色發展。聚焦國家軟體產業發展重點,充分發揮辦學特長和優勢,根據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套用軟體、新型平台軟體、嵌入式軟體等領域人才培養特點,強化科教結合、產教融合,探索特色化專業建設規律,開展特色化教材體系、師資隊伍和專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打造各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
三、強化統籌協同。有關高校要統籌各類資源,對學院建設予以政策、經費支持和傾斜,全面落實學生中心、產出導向、持續改進的理念,按期提交年度進展報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院和合作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將有關內容納入地方發展規劃,統籌解決好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積極總結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四、加大資源投入。有關合作企業要深度參與學院建設,結合企業自身需求,統籌考慮學院發展基礎與特色方向,制定科學合理的資源投入方案,提供切實有效的人員、資金、場地、設備、技術等資源要素,與高校合作建立收益共享和風險分擔機制,持續追蹤投資成效,並按期提交年度合作報告。
建設指南
軟體是信息技術之魂、網路安全之盾、經濟轉型之擎、數字社會之基。加強特色化軟體產業人才培養,是建設教育強國、製造強國、網路強國,實現中國軟體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撐。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經研究,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開展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工作。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緊緊圍繞教育強國、製造強國、網路強國戰略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特色化軟體人才培養為目標,以深化產教融合為途徑,以改革創新為驅動,以特色發展為重點,深化軟體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大力開展關鍵核心軟體技術攻關,促進軟體生態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軟體人才培養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我國軟體產業實現由大到強的歷史跨越。
建設目標
聚焦國家軟體產業發展重點,在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套用軟體、新型平台軟體、嵌入式軟體等領域,培育建設一批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軟體人才產教融合培養路徑,培養滿足產業發展需求的特色化軟體人才,推動關鍵軟體技術突破、軟體產業生態構建、國民軟體素養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示範性的高質量軟體人才培養新模式。
建設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黨育人、為國育才,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中心,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堅持突出特色。推動分類發展,充分發揮辦學特長和優勢,緊密結合產業布局,聚焦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套用軟體、新型平台軟體、嵌入式軟體等國家戰略需求,推進科教創新、產教融合,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
堅持統籌規劃。統籌產業需求與人才培養,統籌企業實踐和學校培養,統籌科研攻關與產業轉化,統籌專業建設、學科建設與學校發展,確保特色化軟體學院建設整體謀劃、分類指導、協同推進。
堅持改革創新。聚焦服務國家軟體發展戰略,主動適應產業需求,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破除高校與產業壁壘,創新符合軟體產業發展的校企協同育人模式,積極引導、科學規範行業組織、企業、科研院所深度參與人才培養。
堅持開放合作。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推進相關專業參與國際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加強開源社區建設,主動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深化“一帶一路”產業交流合作,提升軟體類國際化人才培養水平。
建設任務
(一)強化使命驅動
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將思政課程和課程思政融會貫通,著力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引導學生充分認識軟體自主可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學生職業規劃,把推動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作為使命追求,著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二)突出專業特色
加強軟體人才培養的特色化建設,探索特色化專業建設規律。圍繞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套用軟體、新興平台軟體和嵌入式軟體對人才的特色化需求,加強先進軟體架構、工程方法和算法模型教育,提高學生軟體全生命周期全過程質量管理意識,提升融合性、體系化創新能力。積極培育重點開源項目,匯聚優秀開源人才。積極推動工業技術軟體化,對產業創新形成有力支撐。探索完善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軟體人才培養評價機制,建設完善針對軟體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的課程和實踐能力教學體系。
(三)創新培養模式
以產業需求為導向,開發針對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的課程體系和新形態教學課程資源,創新培養模式,改革教學方式,疊代更新教學內容,推動精品線上開放課程資源與線上教育支撐工具廣泛套用,提升人才培養效率和質量。推進基於產業目標的人才培養方式創新,鼓勵將畢業設計(論文)和產業實際需求相結合。創新教學質量評價機制,鼓勵建立課程學習成果與相關技能證書的適度對接,建設人才培養全程記錄平台,打通專業能力培養與專業資格認定的障礙,推進專業認證與行業認證的有機銜接。
(四)注重產業導向
強化行業企業的參與和管理。推進行業企業深度參與教學體系與課程設計、教材編制、師資隊伍、實訓基地與實驗平台建設等,結合產業發展需求創新學院管理與運營機制。推進公共教學資源和實訓資源的共建共享。鼓勵行業組織在學院建設、評估、考核、認定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
(五)加強隊伍建設
高水平師資是培養高水平軟體人才的必要條件。要創新高校師資隊伍聘用與考核機制,推進導師雙向評價和認定工作,打通校企教師隊伍互通互聘渠道,通過聘請一定比例的高水平企業專家來授課或擔任指導教師、增進雙向國際交流,建立一支由專職教師、企業技術專家和國內外兼職教師組成的師資隊伍。要制定政策支持學校和企業之間人才的雙向流動,積極支持教師到重點行業對口企業兼職、掛職,不斷提升師資隊伍水平。
(六)深化產教融合
高校培養的軟體人才、研發的關鍵技術,必須要通過產業轉化為生產力。要主動對接產業需求,深化校企合作,搭建校企協同創新育人平台,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共建校企聯合研發中心和人才實訓基地,建設一批由高校、行業企業等共同開發的優質課程資源、特色教材、教學工具,推進多專業學生協同培養。支持創建軟體領域大學生就業創業平台,積極引導大學生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計畫”。支持建立軟體產學合作協同育人聯合體,促進培養目標協同、教師隊伍協同、資源共享協同和管理機制協同。對於周期較長的軟體攻關項目,鼓勵校企聯合規劃,保障持續的人才供給與資金投入,鼓勵企業設立科研基金。
(七)嚴格教學管理
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重點嚴格教學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對高校的生師比要求,完備師資隊伍。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探索建立學生實習實踐成效轉化為學分相關機制。鼓勵結合企業需求開展畢業設計(論文),支持企業專家聯合高校老師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科學合理制定畢業設計(論文)要求,嚴肅處理各類學術不端行為。
(八)促進國際交流
軟體人才培養既要滿足國內企業的發展需要,也要面向全球化趨勢。要促進軟體學院整體與軟體已開發國家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的合作與交流,通過共研共享促進雙方發展。拓展國內學生到國外高校交流訪學的渠道,吸引國外學生來華學習和交流,不斷提高軟體學院的辦學國際化水平。吸引海外留學生回國,及各國優秀人才來華就業。
(九)推進質量建設
健全完善軟體人才培養標準體系是推進軟體學院建設的根本要求。要樹立學生中心、產出導向、持續改進的教學理念,完善軟體相關專業質量標準,推廣先進軟體質量工程技術和方法,推進軟體人才培養全過程質量管理。要結合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健全人才培養質量監控、質量預警和質量評價標準體系。
(十)加強組織保障
高校要充分認識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在推動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特色化軟體學院建設的首要任務,不斷強化黨的政治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選好配齊軟體學院黨政領導班子,完善軟體學院的內部組織體系,加大人員、經費、政策等資源傾斜力度,統籌解決好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建設立項
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國家軟體發展戰略相關要求,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規劃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布局,指導和組織開展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立項建設和評估。
(一)申請條件
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應已具備或近期可以達到以下基礎條件:
1.相關專業已經列入“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範圍,具有相對優勢;
2.形成穩定的校企合作辦學體制,合作的企業處於相關軟體領域前列;
3.由高水平教師和高水平企業技術人員共同組成教學團隊;
4.具有相對豐富的教學、科研資源;
5.學校能夠提供相對集中、面積充足的物理空間,每年提供穩定的經費支持,用於人員聘任、日常運行等;
6.學校給予發展所需政策扶持。
(二)立項程式
1.依託高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明確軟體學院人才培養在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套用軟體、新型平台軟體、嵌入式軟體等領域定位(不超過兩個領域)和建設思路,在充分論證基礎上開展建設,搭建教學與管理團隊,明確體制機制。
2.具備條件的部屬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其他高校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同時,申請單位通過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報備。
3.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重點考察人才培養模式、建設基礎、政策支持和保障條件等,按照“集中論證、分類培育”的原則進行培育建設,並根據建設成效進行動態調整。
4.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統籌各類資源,對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予以政策、經費支持和傾斜,推動高質量發展。
首批名單
根據《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指南(試行)》(教高廳函〔2020〕11號)要求,經高校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擇優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綜合評議,現將首批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名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