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份權利人

特留份權利人又稱“特留份繼承人”、“特留份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特留份取得權的法定繼承人。特留份繼承人有權取得特留份。被繼承人不得用任何形式比如遺囑或遺贈方式加以改奪或減少,其他冬也不得損害此特留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9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在特留份遭受侵害時,特留份繼承人有權提起特留份恢復請求之訴或者特留份請求之訴,以保護其特留份繼承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