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學設備

特殊教學設備是指完成特殊教學任務所需的全部設施和器材。包括建築物、室內裝置、教學儀器和用具。除與普通學校相同的教室、桌椅、教具、電教儀器等設備外,各類特殊學校需有專用的特殊設備,如聾校的測聽室、語言訓練室、律動教室及相應的聽力計、助聽擴音設備;盲校適合盲學生使用的各種實驗室、生物標本、模型、放置盲文書的特別課桌。

智力落後學校的語言矯正室、運動和感覺訓練室及相應的器械設備;肢殘兒童的各種運動機能訓練器械。為培養特殊教育對象的獨立生活能力,還需相應的家務勞動、手工勞動和職業勞動教育場所和專用設備。一些國家(如日本)對特殊學校的各類設備予以標準化,並由政府作出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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