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所值評價

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評價是判斷是否採用PPP模式代替政府傳統投資運營方式提供公共服務項目的一種評價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有所值評價
  • 外文名:Value for Money, VfM
 物有所值評價包括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現階段以定性評價為主,鼓勵開展定量評價。定量評價可作為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風險分配、成本測算和數據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項目決策和績效評價的參考依據。
應統籌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結論,做出物有所值評價結論。物有所值評價結論分為“通過”和“未通過”。“通過”的項目,可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未通過”的項目,可在調整實施方案後重新評價,仍未通過的不宜採用PPP模式。
定性評價指標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六項基本評價指標:
  1. 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標主要考核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項目設計、投融資、建造、運營和維護等環節能否實現長期、充分整合。風險識別與分配指標主要考核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各風險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識別並在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2. 風險識別與分配指標主要考核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各風險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識別並在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3. 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指標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供給數量、質量和效率為導向的績效標準和監管機制,是否落實節能環保、支持本國產業等政府採購政策,能否鼓勵社會資本創新;
  4. 潛在競爭程度指標主要考核項目內容對社會資本參與競爭的吸引力;
  5. 政府機構能力指標主要考核政府轉變職能、最佳化服務、依法履約、行政監管和項目執行管理等能力;
  6. 可融資性指標主要考核項目的市場融資能力。
定量評價:
定量評價是在假定採用PPP模式與政府傳統投資方式產出績效相同的前提下,通過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方淨成本的現值(PPP值)與公共部門比較值(PSC值)進行比較,判斷PPP模式能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