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務正業,好逸惡勞,為非做歹,殺人越貨,強姦婦女,無所不為,在福山縣境內重落法網,1947年7月26日被槍決。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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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相關事件
牟雲山少年時不務正業,好逸惡勞,習武后橫行鄉里,成為周圍村的一惡。
1941年,他聯結劉雲亭(其表兄,招遠縣楊格莊人)、李仁章等,借抗日之機,搜羅當地的游兵散勇及地痞流氓10餘人,拉起土匪武裝,自封為大頭領,於蓬(萊)、招(遠)、萊(陽)、棲(霞)邊界交通要道為非作歹。
1942年其部匪徒達100餘人,作惡於青(島)煙(台)、萊(陽)掖(縣)公路兩側和通往青島的道路上,殺人越貨,攔路搶劫,無所不為。1945年2—3月,牟雲山偽造印信證件,冒充八路軍武工隊員,先後到招遠縣磨進口村騙取現金2000餘元。牟雲山土匪集團強姦婦女的罪行令人髮指。牟雲山還帶領土匪先後竄至蓬萊、黃縣、掖縣、招遠、萊陽等地哄搶市場,洗劫店鋪,搶劫物資無數,打死打傷多人。
1942年,牟雲山土匪集團有匪徒一百餘個,作惡於青煙公路一線、萊掖公路兩側、大連至青島之間。一次持槍攔劫高格莊村貨郎1名,劫持腳踏車1輛,錢財無計。又在掖縣在官嶺路劫腳踏車4輛、染料2桶、現金200餘元。
1945年2月至3月,牟雲山偽造印信證件,冒充八路軍武工隊隊員,先後到招遠縣磨進口村騙取現金2000餘元。牟雲山土匪集團強姦婦女尤慘,有的婦女遭奸後被脫光衣服放走,有的遭輪姦後被殺害。牟雲山還帶領匪徒先後竄至蓬萊、黃縣、掖縣、招遠、萊陽等地哄搶市場多次,洗劫店鋪7家,搶劫物資合款達1萬餘元,打死打傷多人,嚴重地危害著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1947年4月,膠東公安局為殲滅作奸犯科的牟雲山土匪集團,組成以孫文良為指揮的蓬萊、黃縣、萊西、萊東、掖縣、招遠、棲霞7縣剿匪聯防指揮部。4月底,牟雲山土匪集團一百餘人在黃縣境內大部被擊潰,匪首牟雲山等7人潛逃至招遠,又被擊斃5人,匪首牟雲山等2個罪犯,在煙臺北大街就擒,押至河頭店鎮東大寨村時,牟雲山趁天黑逃跑。不久,又在福山縣高疃村附近被擒。7月26日,在北馬莊(今屬萊陽市)召開數萬人公審匪首牟雲山大會,並就地處決。
案件處理
7月26日,在北馬莊(今屬萊陽市)召開數萬人公審匪首牟雲山大會,並就地處決。
社會輿論
此類案件受到良心的譴責,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教育
希望人人學法,人人用法,人人守法。因為法不容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