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銷毀

爆炸物銷毀通常指銷毀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及恐怖爆炸物等,所需環境在10~50℃,重量小於120Kg,最大切割深度要≥20mm,目前國際上也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可以生產,國內目前只有一家生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爆炸物銷毀
  • 環境溫度要求:10~50℃
  • 重量:小於120Kg
  • 最大切割深度: ≥20mm
爆炸物銷毀,爆炸物銷毀設備,

爆炸物銷毀

通常易燃易爆危險品都需要把其銷毀掉,如廢舊炮彈,炸藥、雷管、航彈、各種恐怖爆炸物等。但是其危險性極高,處理過程及其複雜,一般的方式無法解決,爆炸物都怕高溫、震動、火花。針對這種情況人們研究出各種銷毀設備,如水炮、雷射遠程致爆等。但是其最終都是使爆炸物爆炸失去危險性。進而衍生出新的處理設備:爆炸物無危險銷毀系統。此類設備在國際上得到廣泛認可,為水切割類產品。

爆炸物銷毀設備

設備指標
航彈切開實例航彈切開實例
環境溫度要求:10~50℃;
鋼板最大切割深度: ≥20mm;
切縫寬度:0.3—2mm;
切割速度:不小於150mm/min(5mm厚37高炮彈40s);
切割時無熱量發生(可對雷管、炸藥直接切割安全)
功率:野外作業型最大功率為13HP
重量:小於120Kg
炮彈切開實例炮彈切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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