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自養生物都處於
食物鏈的起點,共同構成第一營養級。所有以生產者(主要是綠色植物)為食的動物都處於第二營養級,即食草動物營養級。第三營養級包括所有以植食動物為食的食肉動物。依此類推,還會有第四營養級和第五營養級。
由於能量通過各營養級流動時會大幅度減少,下一營養級所能接收的能量只有上一營養級
同化量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之間,所以食物鏈不可能太長,
生態系統中的營養級也不會太長,一般只有四、五級,很少有超過六級的。
一般來說,營養級的位置越高,歸屬於這個營養級的生物種類、數量和能量就越少,當某個營養級的生物種類、數量和能量少到一定程度,就不可能再維持另一個營養級的存在。
從
生產者算起,經過相同級數獲得食物的生物稱為同營養級生物,但是在
群落或生態系統內其
食物鏈的關係是複雜的,除生產者和限定食性的部分食植性
動物外,其他生物大多數或多或少地屬於2個以上的營養級,同時它們的營養級也常隨年齡和條件而變化。例如:
寬鰭鱲(Zacco platypus)同時以昆蟲和藻類為食;
香魚(Plecoglossus alti-velis)隨著其生長,從
次級消費者變為
初級消費者:在苗種階段為動物食性,隨著
個體發育而轉為植物食性兼雜食性。仔魚
攝食枝角類和
橈足類及其它小型
甲殼類,一直持續到溯河洄游。在游進河川行程中,攝食
器官發生演變,攝食逐步改為低等藻類。
營養級分類
為了解生態系統的營養動態,對生物作用類型所進行的一種分類,是由R.L.Lindeman(1942)提出的。營養級可分為:
一營養級
作為生產者的綠色植物和所有自養生物都處於食物鏈的起點,共同構成第一營養級。
二營養級
所有以生產者(主要是綠色植物)為食的動物都處於第二營養級,即
食草動物營養級。
三營養級
第三營養級包括所有以植食動物為食的食肉動物。
依此類推,還會有第四營養級和第五營養級。
舉例說明
例如,一個捕食性食物鏈是青草→野兔→狐狸→野狼,牽涉了四種生物,是為四個營養級(青草是第一營養級,野狼是第四營養級),當中,狐狸吸收了野兔的部分能量,而野免吸收的能量是來自青草透過光合作用製造的。在能量傳遞的過程中,有大部分的能量散失,因此需要很大數量的青草才能供應足夠能量給很少量的野兔,從而再供應給更少量的狐狸及野狼。因此營養級被形容為金字塔形,即
金字塔底部為青草,最頂部為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