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應急管理局

營山縣應急管理局

營山縣應急管理局,是營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應急管理局
  • 隸屬:營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2.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貫徹意見。
3.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預案演練並督促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8.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與管理工作。
9.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10.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級、市級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部門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獎懲等工作。
12.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中、省、市駐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13.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14.依法牽頭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5.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6.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調度。
17.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8.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19.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活動。
20.承擔辦事機構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的縣委、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21.完成縣委、縣政府、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財務股)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機關及所屬單位各項工作規則、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群團、工會、思想政治建設、幹部人事、部門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信訪、目標管理、綜治維穩、史志編纂、離退休人員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有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招錄、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交流與合作。
政策法規宣教股
負責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貫徹意見和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社會宣傳、輿情應對、安全文化建設等工作,承擔公眾安全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社會動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基礎管理股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指導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化工(含石油化工)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
綜合協調股(安全社區推進辦)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建立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全縣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統籌協調各方力量,組織、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部門及單位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統籌抓好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與管理工作。
營山縣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
負責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監察執法。
營山縣安全生產信息和應急管理中心
負責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信息聯繫;負責加強與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信息聯繫;負責向局領導和有關股室及時報告值班期間有關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產隱患舉報以及其他情況;負責處理值班期間電話、傳真、會務等事宜,做好視頻監控設備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隨時檢查全縣視頻監控點位運行情況是否正常,堅持每班對接入點位覆蓋巡查、實時監控1-2次;服從並接受局辦公室工作安排,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隨意離崗、脫崗、誤崗或在值班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著裝整潔,舉止文明,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謝絕和勸離非工作人員進入值班室內;努力學習政治和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技能,提高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嚴格按照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運行;認真做好電話接聽,重要問題要仔細詢問,詳細記錄,妥善處理,及時辦理;定期完善視頻監控管理台賬,匯總裝訂值班記錄等工作資料,每季度編髮視頻監控工作情況通報;值班人員要加強與局辦公室工作銜接和溝通,值班期間,原則上“誰經辦、誰負責”,對當班期間確實不能完全辦理落實的,必須與下一班搞好交接,防止工作斷檔脫節。
防災減災救援股
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參與對外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相關政策和縣委、縣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監督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組織編制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並推進落實,擬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擬訂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組織水旱災害和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監督指導重要江河防汛及應急演練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推動安全生產和應急重點工程以及避難設施建設。
應急指揮中心
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及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工作,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對接中、省、市信息化建設項目工作,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備案及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調查統計股(救災救助股)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承擔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市下撥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
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現任領導

局長: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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