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行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環境質量、促進轉型發展”為主線,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突出改革創新,加大大氣、水、土壤等重點領域治理力度,加強能源、產業結構布局最佳化調整等源頭防控,強化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加快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以環境保護促進轉型發展,以發展轉型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民生優先,更加注重環境質量和環境安全。聚焦社會關注和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強化大氣、水、土壤等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態網路格局,努力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城市安全。
2.堅持預防為主、監管從嚴,更加注重源頭防控和轉型發展。以強化源頭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為抓手,加快推進全過程污染防控體系建設,從嚴監管執法,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3.堅持城鄉一體、建管並舉,更加注重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繼續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和環境公共服務向郊區農村延伸,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快實現城鄉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
4.堅持全民參與、合力推進,更加注重全社會協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態文明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的責任體系、考核追究機制,落實多部門齊抓共管,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強化環保工作合力。
5.堅持政府引導、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積極推動模式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環境治理機制轉變完善。
(三)行動目標
2017年:各縣(市)區政府所轄範圍內超標排放、偷排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淘汰10噸及以下
燃煤鍋爐(除無併網條件的供暖鍋爐)。重點河流斷面超標因子進一步降低。
2018年: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空氣品質明顯改善。完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解決制約斷面考核達標的重要污染源。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2019年:全面完成國家和省環境保護各項規劃計畫明確的目標任務。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基礎較為完備、生態文明建設初具規模,環境保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藍天工程
全面貫徹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要求,落實營口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及(營委發〔2016〕10號)精神,加強污染源頭治理,嚴格排污過程控制,不斷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1.推進燃煤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淘汰10噸以下燃煤鍋爐,加快市建成區供暖併網改造,建設高效一體化集中供熱,落實禁燃區劃定方案,對建成區外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控制燃煤、鍋爐總量,加強煤炭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推廣清潔能源綜合利用。實施氣化營口工程,發展綠色交通,推進清潔能源供暖。
2.實施燃煤總量控制。推進全市重點區域散煤清潔化替代。加強煤炭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 限制銷售使用灰分高於16%、發熱量小於4000卡/克、硫份高於1%的散煤。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
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暫不含
W型火焰鍋爐和
循環流化床鍋爐)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
3.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全面落實營口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強化施工現場監管,對渣土等散料運輸車輛全部採取密閉措施,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增加城市綠化面積。
4.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大力發展公共運輸,全面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提高機動車尾氣監測能力及檢測率。
5.嚴格監管秸桿焚燒。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建立秸稈收集儲運體系。嚴格落實秸稈焚燒管控責任,實現全域秸桿禁燒。
6.開展污染重點區域專項整治 。對市建成區植物園等區域完成散煤清潔化替代工作。其他各縣(市)區推進實施重點區域散煤清潔化替代工作。
7.實施工業提標改造任務。開展石化等重點行業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開展污染達標排放專項檢查。
8.開展餐飲業油煙整治。建成區燒烤及其他餐飲服務業油煙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
9.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加強空氣監測能力建設,開展霾天氣預警系統建設,提前預警時間、提高預報準確率。
10.強化完善重污染天氣預案執行。將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納入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健全應急工作報告、值班制度,及時發布預警、應急工作信息。
11.實施鎂製品對標管理整治。完成全市鎂製品對標整治工作;加快鎂製品產業升級,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淘汰或搬遷一批裝備水平低的鎂製品企業。
(二)碧水工程
全面貫徹國家、省水污染防治要求,落實營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全力保障飲用水安全和改善
水環境質量。
1.全面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完成飲用水水源地基本建設,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實現飲用水源全過程監管。
2.完善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水平,加快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程,有序推進入海河流整治,深入推進全市截污納管工作,提高營口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促進再生水利用,對全市糞便清運與處理加強建設和管理。
3.加強全流域水污染治理。落實“河長”制,確保斷面達標。增加監測斷面,強化水質考核力度。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嚴格生態水保障,治理城市黑臭水體。
4.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入海河流整治,規範入海排污口設定。開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5.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加快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實施“百千萬宜居鄉村創建工程”。
6.地下水水資源保護。落實國家、省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地下水開採;實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
7.加強工業企業水污染治理。取締“十小”涉水企業,專項整治水污染重點行業,實施重點行業技術改造,對醫療污水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加強涉水企業監管。
(三)淨土工程
全面貫徹國家、省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落實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強固體廢物、垃圾污染防治,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力度。
1.
土壤環境保護。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制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方案。提高土壤環境監管能力,落實土壤污防管理責任。
2.固體廢物(垃圾)污染防治。工業危險廢物實現無害化處理目標,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環境安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垃圾滲濾液得到依法合理處置。
3.農村環境保護。努力創建省級以上生態縣、生態鄉鎮、村,劃定我市生態保護紅線,開展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高
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強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與建設。
4.開展垃圾堆放場治理。籌措資金,啟動對我市永遠角存量堆填場進行綜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協調解決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和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辦,每月通報各縣(市)區、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副組長每季度調度任務完成情況。
(二)實施目標考核
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將環境質量改善指標和重點工作任務進行量化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環境質量逐年改善。市政府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實施約談。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完成任務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環境執法
全面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基層環境監管執法,推動環境執法力量向基層、向郊區和城鄉結合部傾斜,構建環境監管的格線化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市、縣(市)區執法聯動和多部門聯合執法,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定企業環境守法導則,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依法實施企業信息公開。
(四)加大科技支撐力度
以推進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環境科技支撐力度。推進環境保護重點項目的研究,以科學事實、科研數據、科技成果為依據,精準治污,解決生態環境治理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五)完善污染防治投入機制
積極向國家、省爭取資金,加大市級資金支持力度。建立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提高財政資金利用效率。各縣(市)區政府要多方籌措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時,創新投入機制,積極推進等方式,發揮
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多渠道引導企業、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環境污染防治。企業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積極籌措資金,做好環境污染治理工作。
(六)推進社會公共參與
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培育壯大環保志願者隊伍,大力倡導以節約、綠色和低碳為主題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營造全社會珍惜環境、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擴大環境質量、污染源管理等環境信息的公開範圍和公開渠道。落實重點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積極探索環境保護社會治理新機制,加強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公眾參與。鼓勵區縣、鄉鎮、園區推進生態創建,加強生態文明的示範引領。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7〕19號:
營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營口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營口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畫》業經2017年4月17日第十五屆市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2日
解讀
營口市環境保護局近日發布了《營口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畫》(以下簡稱《三年計畫》),以積極推進營口環境保護工作,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生態營口建設,提高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的科學性,建立生態文明長效機制。
―、營口市環保局出台《三年計畫》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全省環境保護會議精神,根據國家、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領導要求,起草制定《營口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畫》(簡稱《三年計畫》),確定近三年環境保護工作目標、措施,指導全市大氣、碧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解決目前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全力提高環境質量,建立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二、《三年計畫》對營口地區的污染防治應遵循的原則
1、
堅持問題導向、民生優先,更加注重環境質量和環境安全。聚焦社會關注和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強化大氣、水、土壤等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態網路格局,努力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城市安全。
2、堅持預防為主、監管從嚴,更加注重源頭防控和轉型發展。以強化源頭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為抓手,加快推進全過程污染防控體系建設,從嚴監管執法,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3、堅持城鄉一體、建管並舉,更加注重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繼續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和環境公共服務向郊區農村延伸,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快實現城鄉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
4、堅持全民參與、合力推進,更加注重全社會協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態文明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的責任體系、考核追究機制,落實多部門齊抓共管,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強化環保工作合力。
5、堅持政府引導、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積極推動模式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環境治理機制轉變完善。
三、《三年計畫》將進一步改進營口地區的環境質量
2017年:各縣(市)區政府所轄範圍內超標排放、偷排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淘汰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除無併網條件的供暖鍋爐)。重點河流斷面超標因子進一步降低。
2018年: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空氣品質明顯改善。完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解決制約斷面考核達標的重要污染源。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2019年:全面完成國家和省環境保護各項規劃計畫明確的目標任務。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基礎較為完備、生態文明建設初具規模,環境保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