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建設是實現煤炭工業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的經濟活動,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建築和安裝,即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建築工程和機械設備的安裝工程;固定資產的購置;其他建設工作,即與固定資產的建築、安裝、購置相關的一系列工作,如勘察設計工作、土地徵購、培訓、大型臨時設施、生產籌備、試生產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礦建設項目
- 外文名:Coal m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 概念:擴大再生產的經濟活動
- 內容:固定資產的建築和安裝
二、非生產性建設項目。即用於滿足人們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能夠形成新的效益的建設項目,如住宅、公用事業建設項日等。
二、改擴建項目。即在原有基礎上,為擴大其生產能力或增加新的效益而建設的部分工程。
三、恢復項目。即因自然災害、戰爭或人為災害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部分或全部報廢,而後又恢復建設的項目。在恢復過程中,無論是按原來的規模恢復建設,還是在恢復的同時進行擴建都屬於恢復項目。尚未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破壞後,仍按原設計重建的,不屬於恢復項目,仍屬於原建項目;按新的設計進行重建的,按新的建設內容確定其性質。
三、建成投產項目。指按設計檔案規定建成主體工程和相應配套的輔助設施,形成生產能力或能發揮工程效益,經驗收合格,並且已正式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