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民政局

煙臺市芝罘區民政局

煙臺市芝罘區民政局是芝罘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芝罘區民政局
  • 所在地區:煙臺市芝罘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 2640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行政編制,工勤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負責全區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的申報工作;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及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負責審核報批全區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區轉業士官、退役士兵、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復退傷殘軍人穩定工作;指導全區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區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災情核查上報;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區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教育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推動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區街道辦事處(園區)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承辦區內街道(園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福利機構建設與管理,審核報批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審報福利基金資助項目;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參與並倡導社會各界發展老年人服務業,組織開展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類活動。
(十一)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辦全區國內公民婚姻、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區殯葬和經營性公墓的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和省、市、區下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優撫安置科、福利和救助科、綜合管理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

( 20名 )
鄒虹、鮑新興、孫煒、王京華、孫曉東、邵建興、葛正惠、李錦生、張治洪、慕清岩、馮建山、尚新剛、羅興麗、崔麗娜、李華炅、馬守憲、王玉飛、劉家學、張宇寧、郭繼彩、劉樹森

工勤編制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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