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配合起草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
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
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城區“菜籃子”工程。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區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推動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不含漁業產品,下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參與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毛皮動物養殖、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和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和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指導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和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
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以及使用(水產養殖除外)的監督管理。負責獸醫器械監督管理。
(九)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區農機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動物防疫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用柴油供應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以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畜禽標識以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有關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擬訂
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區防控
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業投資項目審批、審核、轉報有關工作,對項目建設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種質資源的保護開發、繁育推廣、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參與開展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負責全區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區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擬訂全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持標準,組織開展全區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區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加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報送、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負責開展全區“三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建議。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區農業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參與農業勞模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系統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
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計畫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農業投資項目審核、轉報及項目建設情況監督檢查。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制定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組織實施
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參與對區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監管工作。
農業綜合科
科室職能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參與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
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監管工作。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配合起草有關農業農村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區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標準化。牽頭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擬訂全區種植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以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有關工作,調度和發布農情信息。提出種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農作物種子、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指導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承擔農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秸稈禁燒等工作。
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區農業專家顧問團相關工作。
擬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農業機械支持和補貼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研發創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農業機械的使用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安全和監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備案、核發牌證及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發證、審驗工作,指導監督道路外農業機械違章行為查處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農業機械維修管理,監督管理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
畜牧獸醫科
負責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禽良種的資源保護開發、繁育推廣、生產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與服務工作。指導毛皮動物養殖發展。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飼草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以及飼草草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畜牧業標準化建設。
負責飼料、
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組織擬訂和實施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產品質量抽檢計畫,以及動物、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負責對畜牧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承擔“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擬訂
動物疫病防治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毛皮動物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和獸醫生物實驗室的
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活動、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畜禽標識以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承擔區防控
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技術鑑定,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設定規劃。承擔推進屠宰加工企業轉型升級相關工作。
農村發展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承擔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督管理。提出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
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指導農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經營以及有關契約管理、流轉規範、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濟發展。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
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擬訂促進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全面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提出全區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以及價格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和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組織開展農產品以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城區“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民豐收節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承擔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促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對港澳台地區的農業合作與交流。組織農業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負責農業涉外安全保密和農業對外宣傳工作;承辦農業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開展鄉村振興典型示範工作。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承擔推動農業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組織開展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指導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世界銀行項目有關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煙臺市福山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1.承擔全區農業技術推廣計畫的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鎮街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2.承擔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農業技術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3.承擔或參與農業相關標準的起草、修訂與實施以及農業國際合作項目等農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
4.承擔農業優良品種、先進技術、優秀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指導和培訓工作。
5.承擔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清潔生產等相關技術的推廣工作。
6.承擔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防控等相關技術指導工作。
7.承擔開展“
三品一標”認證、開發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8.承擔耕地培肥與改良、科學施肥、農田節水技術示範推廣及培訓工作。
9.承擔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防治,農業
植物檢疫以及農藥(械)相關技術推廣工作。
10.承擔農藥使用安全技術指導,負責已登記農藥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監測工作,參與藥害事故評價、鑑定工作。
11.承擔種子檢驗、種業統計以及品種的展示示範、試驗評價、登記等工作。
12.承擔全區農民教育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等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農業農村相關專項培訓工作。
13.承擔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認定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
14.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煙臺市福山區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
1.承擔農村經濟管理指導工作。
2.承擔農村三資管理指導工作,做好全區農村經濟工作人員政策培訓工作。
3.承擔農民承包地經營指導工作。
4.承擔農業農村統計年報工作,完成國家固定觀察點信息上報等工作。
5.承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6.承擔全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7.承擔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提高工作。
8.承擔農業開發總體規劃、項目計畫的起草工作。
9.承擔農業綜合開發、農業投資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申報、實驗、檢查驗收、工程管護、主體落實等工作。
10.承擔農業和農村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協調、指導服務等工作。
11.完成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煙臺市福山區畜牧獸醫站
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督,飼養場監管指導,動物疫病調查,檢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基層防疫人員和飼養人員培訓,科普,鎮街分站管理工作。
福山區果樹站
推廣果業新技術,促進經濟發展;果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果業生產技術的指導、培訓及其他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