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氣象局
- 外文名:YANTAI METEOROLOGICAL bureau
- 成立於:1950年4月1日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 法規科 業務科
- 地址:煙臺市萊山區海林路33號
- 郵編:264003
- 職責:指導、監督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煙臺市氣象局成立於1950年4月1日。多年來,煙臺市氣象局始終堅持“發展氣象事業,造福煙臺人民”的宗旨觀念,大膽創新,銳意改革,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發展:繼 1996年被人事部和中國氣象局授予“全國氣象系統先進集體” 稱號之後,2000年在全省氣象系統第一個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2年又被中國氣象局評為“全國重大氣象服務先進集體”,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授予“全國文明單位”重大榮譽稱號。
地址:煙臺市萊山區海林路33號
郵編:264003
主要職責
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行使行業管理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和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及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組織協調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多軌道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支持平台的有關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觀測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觀測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煙臺市氣象局規格為正縣(處)級,機關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設定如下:
1.煙臺市氣象局機關
煙臺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4個內設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各內設機構的職責為:
(1)辦公室
負責政務、目標管理、文秘、機要、宣傳、檔案、信訪、安全生產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負責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地方氣象事業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和管理;承擔後勤服務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業務科技科
落實上級業務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各軌道業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擬定實施氣象業務、科研和現代化建設規劃;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涉密氣象資料的審查;組織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氣象災害的收集、評估及災情上報工作;負責氣候、農業氣象服務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
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懲等各項人事工作;擬定人才培養規劃並實施;負責在職教育和培訓、監察、審計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政策指導;承擔全市施放氣球管理;依據法律法規負責雷電防護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氣象行政許可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直屬事業單位
煙臺市氣象局設定:煙臺市氣象台(煙臺市海洋氣象台)、煙臺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煙臺市專業氣象台)、煙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煙臺市防雷中心)、煙臺市局氣象財務結算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各直屬事業單位職責為:
(1)煙臺市氣象台(煙臺市海洋氣象台)
承擔天氣預警預報、氣候預測預估、雷電預報、地面觀測、信息網路運行、大氣成分監測預報、農業及生態氣象情報預報、人工影響天氣、氣象資料的收集和整理、雷達運行與維護等業務;提供決策服務和公眾服務;承擔氣象衍生災害預報服務工作;負責氣象災情的直報;負責對縣級氣象業務的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2)煙臺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煙臺市專業氣象台)
負責農經信息和農經網工作;承擔電視天氣預報節目製作;承擔12121、氣象簡訊、電視、電台、報刊、網站、電子顯示屏等氣象信息服務;承擔城市環境、交通氣象、海洋氣象等專業氣象預報服務工作,開闢氣象服務新領域;承擔氣象科技服務、電視天氣預報、慶典服務工作;推廣套用氣象服務新技術、新產品;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3)煙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煙臺市防雷中心)
負責所在市及全市重點行業、重點用戶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檢測、設計評價、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雷電防護工程等相關技術服務;承擔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災情上報、風險評估等業務,發布雷電災害簡報;承擔雷電業務的科研與技術開發;負責對下級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4)煙臺市氣象局財務結算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及轄屬縣級局(台、站)的財務委託代理服務;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3.管轄縣市區氣象局:龍口市氣象局 招遠市氣象局 蓬萊市氣象局 萊陽市氣象局 萊州市氣象局 棲霞市氣象局 海陽市氣象局 長島縣氣象局 牟平區氣象局 福山區氣象局
1.煙臺市氣象局機關
煙臺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4個內設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各內設機構的職責為:
(1)辦公室
負責政務、目標管理、文秘、機要、宣傳、檔案、信訪、安全生產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負責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地方氣象事業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和管理;承擔後勤服務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業務科技科
落實上級業務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各軌道業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擬定實施氣象業務、科研和現代化建設規劃;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涉密氣象資料的審查;組織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氣象災害的收集、評估及災情上報工作;負責氣候、農業氣象服務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
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懲等各項人事工作;擬定人才培養規劃並實施;負責在職教育和培訓、監察、審計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政策指導;承擔全市施放氣球管理;依據法律法規負責雷電防護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氣象行政許可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直屬事業單位
煙臺市氣象局設定:煙臺市氣象台(煙臺市海洋氣象台)、煙臺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煙臺市專業氣象台)、煙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煙臺市防雷中心)、煙臺市局氣象財務結算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各直屬事業單位職責為:
(1)煙臺市氣象台(煙臺市海洋氣象台)
承擔天氣預警預報、氣候預測預估、雷電預報、地面觀測、信息網路運行、大氣成分監測預報、農業及生態氣象情報預報、人工影響天氣、氣象資料的收集和整理、雷達運行與維護等業務;提供決策服務和公眾服務;承擔氣象衍生災害預報服務工作;負責氣象災情的直報;負責對縣級氣象業務的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2)煙臺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煙臺市專業氣象台)
負責農經信息和農經網工作;承擔電視天氣預報節目製作;承擔12121、氣象簡訊、電視、電台、報刊、網站、電子顯示屏等氣象信息服務;承擔城市環境、交通氣象、海洋氣象等專業氣象預報服務工作,開闢氣象服務新領域;承擔氣象科技服務、電視天氣預報、慶典服務工作;推廣套用氣象服務新技術、新產品;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3)煙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煙臺市防雷中心)
負責所在市及全市重點行業、重點用戶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檢測、設計評價、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雷電防護工程等相關技術服務;承擔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災情上報、風險評估等業務,發布雷電災害簡報;承擔雷電業務的科研與技術開發;負責對下級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4)煙臺市氣象局財務結算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及轄屬縣級局(台、站)的財務委託代理服務;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3.管轄縣市區氣象局:龍口市氣象局 招遠市氣象局 蓬萊市氣象局 萊陽市氣象局 萊州市氣象局 棲霞市氣象局 海陽市氣象局 長島縣氣象局 牟平區氣象局 福山區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