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的建議;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018年12月,重新組建焦作市科學技術局。將市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Jiaozuo ci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地區:焦作市
- 類別:國家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
(二)牽頭擬訂全市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焦作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科級創新體系建設。
(三)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四)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制定推動全市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市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八)負責全市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出全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支撐平台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基本建設;負責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
(十)制定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計畫;負責全市對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負責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審報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指導全市科普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十二)制定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十三)指導創建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先進縣(市)區,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四)指導市直各有關部門、縣(市)區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焦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及制度的制定;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督辦查辦、宣傳、新聞發布及重要檔案起草;承擔對縣市區領導幹部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事務;負責辦公自動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和計畫生育工作;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科技系統管理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制和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計畫,監管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重大經濟活動;負責編纂焦作科技史志。負責焦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
(二)發展計畫科。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制定科技發展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推動區域和縣(市)區科技發展;承辦市屬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負責全市科技興貿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開展基礎研究與前沿技術研究,組織實施基礎研究發展計畫;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負責套用基礎研究的科技文獻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負責軟科學研究計畫中的科技管理工作研究,開展軟科學研究。
(三)科技人才開發與對外合作科。擬訂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創新型科技人才開發計畫;承辦與院士的聯絡與服務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對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及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出國科技人員及科技團組;負責對外科技宣傳。
(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項目;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工業科技進步,推動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工作;牽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承擔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農村科技科。擬訂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負責省級科技示範鄉鎮、農村科技創新試點鄉鎮工作,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科技扶貧等涉及農村的科技工作;負責指導創建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先進縣(市)區工作。
(六)科技成果科(焦作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和獎勵的政策和制度;統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技術出口項目的技術審查和保密審查;擬訂全市促進技術貿易措施;指導技術貿易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指導和協調技術貿易活動;擬訂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規劃,指導民營科技企業發展,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及定期審核等工作;指導全市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負責市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核;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統計等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技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組織協調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指導相關領域可持續發展綜合示範工作;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規劃,指導全市科普工作。
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制各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局長:杜安祿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獲得“ 2019年度河南省技術市場工作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