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科技局

孟州市科技局是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的市政府職能部門,內設三個科室,即辦公室、科技管理科、科技發展科,所屬兩個事業單位,即知識產權局、地震辦公室。辦公地點均設在行政服務中心七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科技局
  • 地點:孟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型:政府部門
  • 主要職責:制定申報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科技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辦法、措施,推進“科技興孟”戰略的實施。
2、制定申報我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火炬、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成果推廣計畫,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協調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
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辦法、措施和總體規劃,積極建立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5、組織研究我市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措施和辦法。
6、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的相關辦法、措施;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7、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統計、獎勵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負責科技檔案管理、技術市場管理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協調全市的科普工作,促進技術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示範鄉(鎮)、村、戶、企業建設。
8、協調、組織創建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市,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對黨政領導幹部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9、協調和指導我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制訂全市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
10、收集、整理、分析並發布科技情報信息,負責本市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11、參與本市新上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和立項,並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評價。
12、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指導各行業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智慧財產權法律實施和執行中的重大政策問題,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及假冒專利行為。
13、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和綜合協調及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負責秘書事務、信息調研、文電處理、督辦查辦、會議組織及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新聞及科技扶貧工作,承擔對領導幹部科技進步目標責任考核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市科技網路“村村通”的運行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及老幹部工作、計畫生育、環境衛生、車輛通訊、接待客人、安全保衛及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研究制訂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
職責: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技術契約法的監督實施,擬定全市技術貿易措施和規章草案;對科研機構的調整進行審核。管理技術貿易契約的登記、統計、協調技術貿易活動等工作。研究撰寫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審核和獎勵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組織科技開展項目的立項,科技產品認定、科技成果鑑定的申請審核,開展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和定期審核等工作,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和科技諮詢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三)科技發展科
職責: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市各項科技發展計畫,負責全市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擬定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市工業科技進步;組織實施農村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負責省級科技示範鄉鎮、焦作市級科技示範鄉鎮科技創新示範工作,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綜合示範工作,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協調創建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市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一)知識產權局
職責:負責擬定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專利工作的規章制度,協助有關部門擬定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地方性規定;按照有關法規,研究、制定市智慧財產權及其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研究、制定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有關規章;指導各行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解決市智慧財產權法律實施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侵權專利行為;負責專利統計和分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組織專利技術實施,推進專利技術產業化;組織專利信息傳播與服務,建立全市專利信息服務體系;規劃、組織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市內專利代理、專利資產評估和專利信息服務等中介機構的工作;負責專利廣告出證工作;承辦焦作知識專利局及有關上級部門交辦的業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地震辦公室
職責:測報網點並負責測報人員的業務培訓及管理;做好地震綜合觀測手段的監測工作,負責各類測報記錄、報表、數據的審核、處理及報送;搞好地震科普宣傳,編輯發布地震工作簡報和震情通報;組織本市轄區內相關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領導做好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承辦焦作市地震局及有關上級部門交辦的業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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