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焦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家位於焦作市的政府監督部門。

2018年12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地震局的防震減災相關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市農業局的草原防火、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煤礦搶險救災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減災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防震抗震指揮部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焦作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及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負責監督管理市管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負責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國家和省調查處理重大以上事故。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九)指導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申報、推廣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核准等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議案、信訪、外事和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宣傳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的研究;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全市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監察員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綜合協調科。承擔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通報全市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草案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一科。依法監督檢查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參與調查相關企業的傷亡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二科。依法綜合監督檢查石油、化工、電力、貿易、機械、冶金、建材、有色、地質、輕工、紡織、菸草、醫藥、鹽業、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飲食和文化娛樂聚集場所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參與調查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三科。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批發)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負責相關的生產安全許可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調查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技術裝備與行政事項服務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有關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和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審核受理材料,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協調相關科室及部門處理許可事項報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承辦對下列事項的許可審批:1.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審核;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3.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條件審批;4.乙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的核發和審驗;6.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核發的審核。
(八)事故調查處理科。組織調查處理全市一般事故和較大事故,參與配合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救援能力的審核;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參與協調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0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制各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單列紀檢組長職數1名,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