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制招標又稱公開招標,是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所進行的招標。公開招標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公開邀請投標單位參加投標競爭,凡符合招標單位規定條件的投標。
公開招標方式體現了市場機制公開信息、規範程式、公平競爭、客觀評價、公正選擇以及優勝劣汰的本質要求。公開招標因為投標人較多、競爭充分,且不容易串標、圍標,有利於招標人從廣泛的競爭者中選擇合適的中標人並獲得最佳的競爭效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採用公開招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其他有關部門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招標公告,符合招標項目規定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受所在地區、行業限制,均可申請參加投標。